广东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再发存折和卡

时间:2020-09-01 15:06:39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广东东莞2014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再发存折和卡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6月16日新系统启用,有九大变化。未来新入职员工办理公积金,将不再发放存折与公积金龙卡,只需凭个人的身份证就可查询办理业务。

广东东莞2014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再发存折和卡

  近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公布了6月16日新系统启用后的九大变化。

  除了多项手续便利之外,更贴心的是逐月划扣模式改变了,账户里的余额可以一起转,转账费用也减免了。

  各项新的办理程序减少了跑腿的同时也省去了不少费用。

  用身份证就可打印缴存凭证

  新系统启用后,最直观的变化就是未来将不再发放公积金存折以及公积金龙卡。

  公积金中心表示,取消存折与卡,是希望简化办事流程,凭有效证件就可以办理业务,同时也缩短开户时间,缴存职工只需选择自己常用银行卡进行捆绑。

  那么单位购买了住房公积金的市民,将如何查询自己的缴存记录呢?

  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只要凭身份证就可以查询到。

  市民可以到公积金中心或者是归集银行业务窗口打印出缴存凭证,同时在以上地点还可以查询公积金余额及办理公积金业务。

  新系统上线后,缴存职工可通过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dggjj.cn/实时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等信息。

  提取公积金实现“一站式”办理

  新系统启用,还增加了托收汇缴功能。这一功能的启用大大方便了企业办理公积金缴存程序,实现自动划扣的功能。

  公积金中心表示,在建设银行开立对公结算账户的缴存单位,可在其对公结算账户开户网点办理相关托收协议,每月系统将从缴存单位指定账户自动划扣汇缴或补缴金额。

  另外市民提取公积金也实现“一站式”提取公积金。中心窗口提取业务一次性办结审批,资金实时到账,无需到银行“二次排队”办理转账。

  逐月划扣模式改变 划扣手续费减免

  除了一些新增的.功能,公积金中心逐月划扣服务的模式也有所调整。

  每月划扣金额将由目前的“月缴存额-1元”改变为“账户余额-10元”,同时减免转账手续费。

  公积金中心解释,目前逐月划扣服务在每月第三个星期天,从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提取审批资金。原则上在三个工作日内划转至指定贷款还款账户(下称目的账户),每月仅发起一次提取交易。

  新系统启用前,系统逐月划扣金额标准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减一元后的金额。

  新系统启用后,逐月划扣金额标准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减十元后的金额。

  需要提醒的是,新办理逐月划扣服务的职工,必须先办理绑定账户,且此账户将作为划扣金额的转入账户。

  聚焦新系统四大主要变化

  无存折无卡,三种方式可查询个人缴存信息

  新系统上线后,缴存职工可通过以下方式查询本人公积金账户即时信息:

  一是登录中心网站http://www.dggjj.cn/;

  二是前往住房公积金中心、建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网点柜台查询;

  三是已签约建行公积金查询的职工可持本人名下任一建行金融卡到全市建行自助终端查询。

  说明:缴存凭证是告知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的有效凭证,凭证涵括内容比较丰富,包括姓名、缴存单位、个人账号、证件号码、缴存比例、缴存基数,当前余额、打印日期等,不包括缴存明细,查询缴存明细可以通过上述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逐月划扣模式改变 手续费减免

  新系统启用前,系统逐月划扣金额标准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减一元后的金额。

  新系统启用后,逐月划扣金额标准为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当前余额减十元后的金额。

  举例:比如市民胡先生每月交600元,加上之前账户剩余500元,现在账户总共1100元,那么之前的逐月划扣只能划600-1=599元,现在可以划1100-10=1090元。这对于公积金账户里面有充足余额的市民来说,就算缴存小于月供,还可以充分利用到余额。

  新系统二期将实现个人网上提取申请

  新系统实现了与房管部门信息联网互通。公积金贷款申请无需开具《借款人家庭第二套住房认定协助查询函》和《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证明》,这个程序的减少,不仅让市民减少跑腿,同时也省去了几十到几百元不等的查询费用。公积金中心表示,市政府为建立信用系统,已搭建了一套数据共享平台。公积金中心将在系统上线后,逐步完成该平台的连接和平台数据的应用。

  新系统在网站能实现查询余额功能,也能查询缴存明细。在系统二期还将实现网上业务办理功能。包括单位网上归集业务办理,个人的网上提取申请等。

  贷款审批时限缩短至5个工作日

  贷款审核时间将由目前的10-15个工作日统一缩短为5个工作日。

  提醒

  原公积金龙卡保留储蓄和查询功能

  公积金中心介绍,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只有建设银行1家,近期已确定增加邮政储蓄银行作为第二家归集银行,相关准备工作正在加快开展中。

  对于已经发放的原建设银行住房公积金存折和公积金龙卡,将不实施回收,也不再作为公积金缴存及提取凭证使用。其中,原住房公积金存折在2014年12月31日前,可在建设银行网点补登2014年5月29日前的缴存记录;公积金龙卡将保留银行储蓄账户和住房公积金查询功能。

  原公积金龙卡默认为转账绑定账户

  系统将默认原公积金龙卡的活期储蓄账户为提取住房公积金转账的绑定账户(已办理住房公积金逐月划扣业务的职工除外)。缴存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提取金额将直接转至该提取绑定账户。

  原公积金龙卡持有职工也可到中心或归集银行业务窗口办理变更该提取绑定账户。没有办理公积金龙卡的缴存职工可持省内银行(深圳市及省内个别银行除外)开设的人民币活期储蓄卡或存折办理提取绑定业务。具体银行范围可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www.dggjj.cn/查询。

【广东东莞2014住房公积金缴存不再发存折和卡】相关文章:

2017广东东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07-13

广东省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07-24

住房公积金缴存范围03-15

广东东莞住房公积金新政策说明07-15

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种类03-15

兰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03-18

烟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03-18

宁波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03-18

常州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是什么意思03-18

东莞公积金单位缴存开户办理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