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实行公积金贷款新方式

时间:2020-10-27 19:28:49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天津市实行公积金贷款新方式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网上预约了,大家是否都知道这一好消息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天津市实行公积金贷款新方式

  天津市实行公积金贷款新方式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网上预约了。

  第一步:注册,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www.zfgjj.cn)注册(已注册职工不用重新注册)。

  第二步:预约,实名预约获取预约号。预约时间为每天9:00至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情况营业及停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为准。由本人实名制申请,申请成功后不能转让预约资格。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的,应由作为借款人的一方进行预约,配偶不需要重复预约。

  第三步:等信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照预约号的顺序,根据实际业务办理情况,定期公布可以受理贷款的预约号范围及日期。你一定记着自己的'号儿,随时查看信息。

  第四步:去贷款。网上找到你的号了,就可以在受理日期起60日内到贷款银行申请贷款。

  特别提醒:未在该期限内申请的,预约号作废。累计2次预约申请后未办理贷款的,一年内您将不能再进行贷款预约和申请贷款。

  延伸阅读

  天津公积金新政解读

  1.职工家庭(职工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购买首套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60万元;

  解读:在首套房方面,与之前的政策不同,不再区分个人和家庭贷款上限,二者上限变为一致。在原有政策中,夫妻双方贷款上限为80万,个人为60万,本次政策调整后,不论是是否是夫妻双方,贷款上限均为60万。受到政策影响的是打算使用夫妻合贷的购房者。

  2.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最高限额40万元;

  解读:进一步的额度控制,降低改善需求对于公积金贷款的使用程度。

  3.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停止发放公积金贷款。

  解读:满足首套刚需和二套改善需求后,杜绝第三套投资需求使用公积金贷款。

  4.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在2016年7月1日之前,或在7月1日之前公积金中心已机审通过公积金贷款按原政策审核;购房合同或者协议签订日期在7月1日之后(含)的按新政策审核。购房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以市国土房管局系统网签时间为准。

  解读:界定生效时间。生效时间为7月1日,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此时间前,签订购房协议的朋友就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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