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时间:2020-11-21 08:16:39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日前,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官网公布《关于调整南通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意见》,规定:南通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最低首付调整至40%,3月30日开始执行!如下为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仅供参考!

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南通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

  南通公积金贷款

  贷款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按规定在本市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信用良好,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南通不受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的限制

  南通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确认

  贷款流程

  1、通用贷款流程

  a、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属购买自住住房的,应当在房屋所有权证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属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应当在最终审批文件颁发之日起一年内向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提出申请。

  b、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借款人应当填写有关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表。

  c、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对借款人填写的`申请表及所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由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支机构或受委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还款协议等,并办理公证、抵押等有关贷款手续。

  d、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手续办妥后,原则上由受委托银行以转账方式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账户或个人还贷账户。

  2、 南通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流程

  贷款材料

  1、基本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已到法定结婚年龄尚未结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及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2、其他材料

  a、购买住房的提供规范的购房合同、财税部门监制的付款凭证或者提供房屋销售发票、契税发票、房屋所有权证等。

  b、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提供批准文件或合法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

  c、需要评估的,应提供有权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d、借款人夫妻一方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需提供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以上及在当地无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证明。

  e、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材料。

  额度与利率

  1、贷款额度:

  南通公积金贷款额度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借款人年龄加贷款期限,男最长不超过65周岁,女最长不超过60周岁。

  用于建造、翻建、大修住房及购买现住公有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年。

  3、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在5年(含)以下的年利率为4.00%,

  贷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注意:贷款利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若遇法定利率调整,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4、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

  http://www.ntgjj.com/index.asp(网页中间部分计算)

  还款

  1、正常还款方式及规定: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还款方式有三种:等额本息还款法、等额本金还款法、一次还本付息。具体如下:

  a. 南通等额本息还款法

  b. 南通等额本金还款法

  c. 南通一次还本付息法

  2、公积金提前还款额及利息计算

  南通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指南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且为所购房屋的产权人或共有人。

  2、申请人须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3、申请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4、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

  5、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1、地级市及以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夫妻双方均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需要提供;原件一份,中心留存,该证明格式由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

  2、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凭证及最近一年缴存明细。(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原件核对,收复印件)

  3、其他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相同。

  办理流程

  1、领表咨询。贷款申请人到我市住房公积金营业网点咨询、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也可以通过我市住房公积金网下载。

  2、开具证明。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贷款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到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办理缴存情况证明。

  3、核实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经办人员收到申请人相关资料后,通过电话、传真、网上查询等方式核实申请人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

  4、开设账户。贷款申请人及其他需要参与额度计算的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至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网点办理异地贷款职工缴存户开户手续。

  5、办理贷款。具体手续与正常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手续相同。(柜员内部操作时应将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的职业录入系统中的借款人资料表中的申请人职业栏)

  贷款利率和期限

  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执行。贷款期内遇法定利率调整,贷款期限为一年(含)的不调整;一年以上的于次年1月1日起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规定。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原则上不得超过其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的剩余年限,但对距法定退休年龄剩余年限在10年以内的职工,经本人申请,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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