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时间:2020-11-22 15:58:05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西安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截至2016年底,西安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1,299.27亿元,缴存余额521.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18%、14.07%。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西安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吧!

西安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西安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西安住房公积金2016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30名委员,2016年,召开两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报告》、《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15年度住房公积金计划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计划编制情况的报告》、《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住房公积金2015年度财务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建议和编制说明的报告》、《西安住房公积金“十三五”发展规划》、《西安住房公积金2015年度报告》,并对其他重要事项进行决策,主要包括《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5年度增值收益分配方案》、《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西安个人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操作规程>有关内容的请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西安铁路局利用保障性住房建设补充资金新建公租住房的请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补缴以前年度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请示》、《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请示》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中心设10个处,13个管理部,3个分中心。从业人员302人,其中,在编212人,非在编90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6年,实缴单位14,449家,新开户单位1,782家,净增单位960家;实缴职工215.36万人,新开户职工22.68万人,净增职工15.13万人;当年缴存额190.52亿元,同比增长10.62%。

  截至2016年底,缴存总额1,299.27亿元,缴存余额521.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18%、14.07%。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18家,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二)提取:2016年,当年提取额126.22亿元,同比降低44.94%;占当年缴存额的比率66.25%,比上年同期减少66.86个百分点。

  截至2016年底,提取总额778.04亿元,同比增长19.3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5万元,其中,双职工家庭最高额度75万元,单职工家庭最高额度50万元。

  2016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49万笔136.96亿元,同比增长25.54%、53.33%。其中,市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4万笔93.04亿元,西铁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15万笔5.57亿元,长庆油田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9万笔2.70亿元,省直分中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1万笔35.65亿元。

  2016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0.92亿元。其中,市中心24.09亿元,西铁分中心1.81亿元,长庆油田分中心0.28亿元,省直分中心4.74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3.19万笔559.46亿元,贷款余额407.88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74%、32.41%、35.13%。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8.25%,比上年同期增加12.1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8家,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6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55亿元,应收贷款本金9.15亿元,实收贷款本金12.79亿元。

  截至2016年底,累计发放项目贷款67.2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24.32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6年,全年未购买国债,国债余额1.78亿元,比上年同期持平。

  (五)融资:截至2016年底,中心无融资行为。

  (六)资金存储:截至2016年底,住房公积金存款额96.77亿元。其中,活期1.74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13.25亿元,1年以上定期39.05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42.73亿元。

  (七)其他:截至2016年底,资金运用率83.26%,比上年同期增加9.2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6年,业务收入159,776.14万元(其中含内部拆借资金利息收入299.14万元),同比降低14.92%。其中,市中心113,212.01万元,西铁分中心13,821.38万元,长庆油田分中心6,471.55万元,省直分中心26,271.20万元;存款利息收入33,838.6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25,272.94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80.47万元,其他收入84.1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6年,业务支出97,146.75万元(其中含内部拆借资金利息支出299.14万元),同比增长70.03%。其中,市中心69,545.02万元,西铁分中心8,644.17万元,长庆油田分中心3,488.51万元,省直分中心15,469.05万元;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84,367.48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5,728.73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5,740.99万元,其他支出1,309.55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6年,增值收益62,629.39万元,同比降低52.07%。其中,市中心43,666.99万元,西铁分中心5,177.21万元,长庆油田分中心2,983.04万元,省直分中心10,802.15万元;增值收益率1.24%,比上年同期减少1.34个百分点。

  增值收益下降较多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0.35%、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10%,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因利率调整让利于缴存职工约34,608.13万元;二是因为降低职工贷款负担,取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用,相应的担保费989.01万元由公积金中心承担。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6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6,506.9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8,940.0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7,182.40万元。

  2016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7,383.81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04,578.33万元。其中,市中心上缴78,421.86万元,西铁分中心上缴6,110.00万元,省直分中心上缴20,046.47万元。

  截至2016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65,970.12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373,220.41万元。其中,市中心提取247,076.56万元,西铁分中心提取34,353.65万元,长庆油田分中心提取38,866.01万元,省直分中心提取52,924.19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 2016年,管理费用支出8,359.22万元,同比降低16.33%。其中,人员经费2,524.41万元,公用经费827.04万元,专项经费5,007.77万元。

  市中心管理费用支出6,652.74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711.39万元、295.43万元、4,645.92万元;西铁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77.25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47.23万元、8.96万元、221.06万元;长庆油田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333.60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119.11万元、97.49万元、117.00万元;省直分中心管理费用支出995.63万元,其中,人员、公用、专项经费分别为546.68万元、425.16万元、23.7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6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728.86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18‰。其中,市中心0.18‰,西铁分中心0.35‰,长庆油田分中心无逾期贷款,省直分中心0.16‰。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取。当年未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56,246.12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个人贷款余额的比率为1.38%,个人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30%。

  (二)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无逾期项目贷款。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4%提取。当年未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9,724.0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与项目贷款余额的比率为4%。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截至2016年底,省直分中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100.00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7.86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为7.29%。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6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增长率分别为7.12%、7.55%和10.62%。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30%,国有企业占17.51%,城镇集体企业占1.50%,外商投资企业占5.0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1.6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53%,其他占3.47%。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8.49%,国有企业占44.06%,城镇集体企业占0.93%,外商投资企业占8.0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3.7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9%,其他占2.18%。

  缴存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65.19%,中等收入群体占33.10%,高收入群体占1.71%。

  (二)提取业务: 2016年,提取住房公积金126.37万笔126.22亿元。

  提取的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60.1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8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5.90%,租赁住房占1.43%);非住房消费提取占39.8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2.3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11%,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2.29%,其他占25.1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6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81.3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4.28%,比上年同期增加1.11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42,994.03万元。

  职工贷款所购住房套数中,90(含)平方米以下占27.79%,90-144(含)平方米占63.73%,144平方米以上占8.48%;新房占88.14%,二手房占11.86%。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职工申请贷款占31.56%,双职工申请贷款占68.44%,三人及以上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低收入群体占27.14%,中等收入群体占65.06%,高收入群体占7.80%。

  2.异地贷款:2016年,发放异地贷款8,017笔361,532.00万元。

  截至2016年底,发放异地贷款总额433,624.0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422,469.5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截至2016年底,中心无公转商贴息贷款。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截至2016年底,本市累计有住房公积金试点项目19个,贷款额度67.20亿元,建筑面积共486万平方米,可解决51,607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其中,经济适用房项目10个、额度32.90亿元,棚户区改造安置用房项目2个、额度5.50亿元,公共租赁住房项目7个、额度28.80亿元。11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6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3.07%,比上年同期减少61.8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

  2016年,中心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撤销监察室,中心内设处室减少至10个。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调整情况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度公积金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1)201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为职工本人2015年月平均工资,计算缴存基数的工资项目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以西安市统计部门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2)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西安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5,266元的三倍,即15,798元/月。

  (3)职工上年度实际月平均工资低于西安市政府规定的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以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作为该职工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4)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建金〔2016〕74号)要求,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分别不低于5%,不得高于12%;凡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予以规范调整,从2016年5月1日起实施。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6〕43号),对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由按照归集时间执行活期0.35%、三个月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10%,调整为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0%执行。

  2016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无调整,执行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2.75%、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3.25%。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6年,中心重点进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通过综合服务平台,完成网上办事大厅、短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的接入。网上办事大厅于2016年9月20日上线运行,短信平台于2016年12月2日上线。微信公众号的建设分为两期: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闻、政策和办事流程的手机端查询、公积金业务办理网点导航等功能;二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公积金账户的查询功能。一期已于2016年12月16日顺利上线,目前关注人数已近五千人。二期预计在2017年上线运行。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2016年,中心及时组织技术力量,积极开展信息系统基础数据贯标工作,已于2016年上半年完成部署工作,截至目前系统运行平稳。结算应用系统接入预计在2017年完成。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6年中心通过行政处罚强制执行程序,首次对1家缴存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

  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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