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积金贷款条件
导语:在四川省我们的公积金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分享的四川省公积金贷款条件,欢迎借鉴!
一、贷款条件
(一)借款人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2、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
3、在公积金中心连续6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4、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所购住房首付款;
5、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6、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
7、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可申请贷款房屋范围
1、 与中心合作楼盘的普通住宅
2、 仅限于家庭购买首套普通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住房。
二、需提供的.资料:
(一)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和3份复印件)。
(二)户口薄的首页和申请人本页(原件和3份复印件)。
(三)结婚证、离婚证、经公证处公证的单身未婚或未再婚声明(原件和3份复印件)。
(四)购房合同正本、附件或补充协议(2份原件)。
(五)首付款收据及刷卡POS单或现金收款单(原件和1份复印件)。
(六)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信息证明(原件)。
(七)委托扣款(还款)储蓄卡或储蓄存折(原件和1份复印件)。
(八)加盖单位公章(或单位劳资人事、财务章)的收入证明(原件)
(九)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近期公积金缴存证明(原件)。
(十)公积金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三、贷款额度
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借款人可贷额度根据申请人及配偶(或共有人)公积金账户余额、还款能力、房价、贷款成数等因素综合确定。借款人还贷能力系数为家庭月负债小于家庭月收入的50%。
四、贷款成数
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高贷款成数为8成;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高贷款成数为7成;对家庭已经拥有1套住房未结清相应商业贷款的,最高贷款成数为6成。
五、贷款利率:
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5年(含)及以下年利率3.25%,5年以上年利率3.75%。二套房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
六、贷款年限:
最长不超过20年。
七、还款方式:
借款人可自主选择等额本金还款法和等额本息还款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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