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公积金贷款条件

时间:2020-09-30 10:58:12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海南省公积金贷款条件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越来越多的人都会用到,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我们需要用它去贷款买房的时候,我们就面临了成都公积金贷款的相关问题,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海南省公积金贷款条件,欢迎阅览!

海南省公积金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本人及所在单位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且所在单位不存在欠缴情况;

  2、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3、具有稳定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真实购房行为,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借款人及配偶提供符合“中心”规定的住房作为贷款抵押物;

  6、满足“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流程

  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十五日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审查同意后,贷款人向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下达贷款通知。由受委托银行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

  贷款额度与利率

  1、贷款额度: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对信用良好、有贷款需求的职工,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上浮20%;对非恶意欠款产生不良信用记录的职工,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基础上下浮;

  (2)借款申请人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3)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普通商品住房,未办理过购房贷款及已结清购房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未结清购房贷款的,贷款额度不超过购房总价的40%。

  2、贷款期限:贷款偿还期限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贷款期限最低为1年,最长不超过30年。

  每月还款额不高于家庭收入合计60%。单身借款人月还款额超过本人月工资收入60%的,可采用第三方共同还款的方式。第三方共同还款人为借款人直系亲属。

  3、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执行。贷款期限1—5年(含5年)年利率为2.75%,5年以上年利率为3.25%;

  如遇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贷款利率,新发放的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在调整利率前已经发放的贷款于次年元月一日开始,按调整后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贷款还款

  1、采取“按月等额还款”方式偿还贷款本息。借款人从取得贷款的次月开始按月还款,可选择以下方式偿还贷款本息。

  (1)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可使用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储蓄卡(折)以委托扣款方式还款。借款人和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委托扣款协议,保证此卡(折)内有足够的资金,以便委托贷款银行扣划成功(每月1—20日)。

  (2)逐月提取还贷方式:在省中心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借款人,正常还款1个月,借款人和中心签订《委托逐月提取还贷协议书》后,可使用本人及配偶每月缴存的公积金归还当月贷款本息。中心于次月开始每月16日按约定提取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账户内月缴存额,直接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柜面还款方式:借款人可直接以现金、银行卡到委托贷款银行还款(每月1—30日)。

  2、贷款年限1年以上,正常还款1个月以后允许借款人提前一次性或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提前部分偿还贷款每次还款额不得低于1万元。提前部分偿还贷款,只改变月还款额,不缩短还款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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