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苏州如何使用你的公积金

时间:2020-10-05 17:44:07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在江苏苏州如何使用你的公积金

  说到公积金大家不陌生,但是公积金能在苏州做些什么,也许大家就陌生了。其实住房公积金主要有6大用处,分别是:购房、租房、治疗重大疾病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提取。下面就分别告诉你,公积金在这些方向的具体用处。

在江苏苏州如何使用你的公积金

  用途一:购房(新房、二手房)

  分五种情况

  1、不贷款购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积金

  2、商业贷款可提取用于首付

  3、可以提取公积金偿还商贷本息

  4、可以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家庭最高贷70万,个人最高贷45万)

  5、在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时可提取公积金偿还本息(俗称组合贷款)

  携带材料

  一次性提取:

  住房公积金卡

  身份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或《现金完税证》

  注:如配偶、同一户口簿的直系亲属也要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除本人身份证、住房公积金卡外,还需提供结婚证、户口本

  公积金贷款买新房:

  本人住房公积金卡

  身份证

  《商品房买卖合同》

  《销售不动产统一发票》(预付购房款或售房款)

  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

  单身申明

  个人收入证明

  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贷款时若有共同借款人,皆要带上公积金卡和身份证,且要共同出场。

  公积金贷款二手房:

  本人公积金卡

  身份证

  二手房买卖协议

  二手房交易资金交由银行托管的协议

  二手房交易资金交由银行托管的存款凭证

  预付购房款证明

  原《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结婚证、同一户号的户口簿或公安部门、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

  单身申明

  借款申请人和共同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卡

  注:贷款时若有共同借款人,皆要带上公积金卡和身份证,且要共同出场。

  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还贷:

  公积金卡

  身份证

  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卡(折)

  纯商业性住房贷款还贷:

  公积金卡

  身份证

  指定扣款还贷的银行卡(折)

  银行借款合同

  用途二:租房

  分两种情况

  1、职工及配偶在工作所在地没有自有住房

  2、需租赁住房自住的

  携带材料

  本人住房公积金卡

  身份证

  租赁双方签订的租房协议

  税务部门开具的房屋租赁纳税发票(当年度有效)

  注:职工配偶同时申请的,还需提供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簿(两人户口需在同一本户口簿上);租房提取一年可申请两次,具体提取金额由当地公积金管理机构核定。

  用途三:治疗重大疾病期间可提取

  分三种情况

  1、职工本人罹患五种重大疾病(癌症、白血病、尿毒症、再生障碍性贫血及器官移植等)

  2、职工配偶罹患以上五种重大疾病的

  3、职工直系亲属罹患以上五种重大疾病的

  携带材料

  本人住房公积金卡

  身份证

  医保定点医院或县(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证明

  医院出具的治疗费用凭证(有效期一年)

  注:非职工本人患病提取的,还需提供提取人的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与患病者关系证明(户口簿、结婚证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以上家庭成员可每年提取两次,不保留余额。

  用途四:销户提取全部金额

  分七种情况

  1、离、退休的

  2、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两年的

  3、职工(所有权人)死亡或者被法院宣告死亡的,代办人可以销户提取

  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5、因残疾而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6、非苏州市户籍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户籍在苏州大市范围内的职工,仅因离职,不能提取)

  7、准备到苏州大市范围外工作,会迁移或不迁移户口的

  携带材料

  以上都需要携带本人住房公积金卡、身份证,其它资料可致电12329业务咨询或进入园区市区网站查询。

  用途五:纳入低保特困可提取

  分四种情况

  1、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

  2、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对象

  3、当地总工会认定的特困对象,

  4、以上皆未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携带材料

  本人住房公积金卡

  身份证

  《城市(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济(补助)金领取证》/《低保边缘困难人群生活救助金领取证》/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救助证》

  用途六:建造

  分两种情况

  1、职工建造自住住房的

  2、职工要翻建、大修住房的

  携带材料

  本人住房公积金卡

  身份证

  镇级以上建设规划部门的建设规划许可证或相应的规范文本或建造(翻建)后的《房屋所有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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