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阿坝州住房公积金出台新政
近日,经阿坝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三届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出台住房公积金异地他房抵押贷款、异地二手房公积金直贷等八项新政。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
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 50 万元调整为“三个不超过”后确定的`最高限额,即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 80%;不超过抵押房屋评估价值的70%;月还款额不超过家庭收入的 60%。
二、降低住房公积金准贷门槛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 5年以内,且从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放宽辞职(离职)提取门槛
职工辞职(离职)满1年可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调整为职工辞职(离职)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
四、实行购房可提可贷
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同时,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取消职工个人缴纳担保手续费
个人住房贷款中的异地直贷、异地商转公职工个人缴纳的担保手续费,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并列入业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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