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修订出台

时间:2022-06-24 01:56:18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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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泰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修订出台

  近日,泰州市实施新的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机制,促进工伤预防,实现工伤保险基金社会共济。具体情况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7泰州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修订出台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是在用人单位所对应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根据用人单位前两年自然年度的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确定其本期应当上浮或者下浮的工伤保险费率。

  目前,我市一类至八类行业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6%、1.0%、1.2%、1.4%、1.6%、2.0%、2.2%、2.4%。新出台的《泰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办法》规定,一类行业不实行费率浮动,二类至八类行业用人单位,费率实行浮动,可上下浮动两档:二类至四类行业单位上浮一档为增加0.2%,上浮二档为增加0.4%,下浮一档为降低0.2%,下浮二档为降低0.4%;五类至八类行业单位上浮一档为增加0.4%,上浮二档为增加0.8%,下浮一档为降低0.4%,下浮二档为降低0.8%。

  《办法》还规定了两类费率下浮的情形:一是用人单位连续两年未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费率下浮二档;二是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被评定为安全生产一级和二级标准化企业的,费率可分别降低0.4%、0.2%。同时,用人单位在浮动费率调整年度前两年内有拖欠工伤保险费;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骗取工伤保险待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工伤保险费率不得下浮。

  《办法》还列出了三种不计入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的计算范围的情形:职工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延伸阅读:

  泰州工伤保险赔偿范围: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第十七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泰州工伤保险赔偿流程:

  工伤赔偿流程

  第一步: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工伤

  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按规定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但应当前往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其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先现金垫付,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病情稳定后应转入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服务机构进行治疗。

  第二步:申请认定工伤

  工伤不同于其他人身伤害,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经法定程序才可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申请既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做出工伤认定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和用人单位。

  劳动者无法提供劳动合同等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导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无法做出工伤认定的,应中止工伤认定程序,由劳动者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该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法律程序确认劳动关系后,再恢复工伤认定程序。

  第三步:鉴定劳动能力

  工伤认定完毕,经治疗终结或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完全不能自理。

  第四步:审核发放工伤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应享有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待遇,造成残疾的,应享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生活护理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以上伤残待遇根据伤残程度不同,工伤职工享有的标准和获得的补偿数额也不同。造成死亡的,应享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鉴定费、交通费、营养费,根据具体实际情况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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