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时间:2022-06-24 04:28:05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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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本月起,宜宾下调工伤保险费率,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情况吧!

  宜宾下调工伤保险费率

  1月6日,记者从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本月起,宜宾开始实行新的工伤保险费率,原有的三类五档标准调整为八类八档标准,其中,煤炭行业的变化幅度最大,基准费率从6.5%降至5.6%。

  在新的工伤保险费率中,一类至八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按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8%、1.0%、1.3%、1.5%、1.8%、2.0%、2. 8%、5.6%执行。其中,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基准费率为1.8%。

  为何将原有标准细化,宜宾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一方面,由于执行新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类别,需要重新确定基准费率,另一方面,也是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并结合我市产业结构的发展变化来确定的,从总体上看,新的工伤保险费率不会加大企业负担,同时,分类细化也有助于明确企业自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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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2016年调整工伤人员相关待遇文件要求,宜宾县社保局克服时间紧,情况复杂等困难,在本月初已圆满完成工伤保险调待工作,并将于12月中旬把所有待遇足额发放到位。

  本次调整待遇对象62人(不含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的伤残人员,下同),月人均增加工伤保险定期待遇167.83元,增长1.1%,调整后月人均工伤保险定期待遇 1821.77元。其中:1-4级和5-6级工伤人员分别增加伤残津贴230元、170元,调整后月人均工伤保险1-4级和5-6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分别为2568.43元、1910.83元;享受生活护理费待遇的工伤人员,根据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3834.92元,按等级50%、40%、30%调整,调整后月人均工伤保险护理费分别为1917.45元、1533.97元、1150.48元;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月人均增加抚恤金95元,调整后供养亲属(其他)人月均抚恤金1088.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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