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非工死亡赔偿

时间:2021-03-18 08:18:54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工伤保险非工死亡赔偿

  当有参保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受伤时,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工伤保险非工死亡赔偿吧!

 

  (1)丧葬费

  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2个月。

  (2)一次性救济金

  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

  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符合领取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按企业所在地调整为5类:180元、170元、150元、140元、130元。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员工猝死是突发疾病死亡,不符合工伤规定,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1)丧葬补助费:企业的月平均工资 X 两个月。

  (2)直系亲属救济费: 死亡时全市最低工资 X 6-12个月。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推出的依据有哪些呢?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 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 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二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一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二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九个月;三人或三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十二个月。

  以上内容就是小编今天为大家介绍的有关非工伤死亡的相关知识,希望通过小编的`介绍,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工伤的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工伤保险非工死亡赔偿】相关文章:

非工伤死亡赔偿标准09-01

工伤保险死亡赔偿标准10-09

南宁工伤保险因工死亡待遇申请办理点03-19

南宁工伤保险因工死亡待遇申请需要多久03-19

工伤死亡赔偿项目09-01

工伤死亡赔偿程序09-01

青岛工伤保险死亡待遇08-27

非工伤死亡的补偿协议12-19

工伤保险赔偿项目11-16

工伤保险赔偿流程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