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一次性伤残补助津贴

时间:2020-08-26 12:29:35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青岛一次性伤残补助津贴

  青岛一次性伤残补助津贴,大家又有多少的了解呢?以下是具体的内容,欢迎阅览!

  

  生活费用申领标准: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申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工伤保险;

  2、已经过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

  申领材料:

  1、《青岛市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工伤认定决定书(如多次工伤事故、追加工伤认定部位等特殊情形)。

  申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拨付

  1、用人单位备齐规定资料前往辖区社保机构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用人单位申请,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过预审,初审,复核,复审作出决定;

  4、对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报送社保办财务部门复核,每月25日前下拨款项。

  【受理机构】:青岛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分局

  【申请项目】: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费用

  【到账时间】:每月25日

  【咨询电话】:0532-12333

【青岛一次性伤残补助津贴】相关文章:

上海2017年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标准09-02

彭州市工伤伤残津贴待遇支付审核办事指南09-08

河南开封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提高09-14

关于男职员如何申领青岛生育补助金12-15

河南省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调整05-16

大学生首次创业一次性补助申请材料10-08

北京高温津贴标准09-05

高温津贴发放通知09-06

湖北高温津贴通知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