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时间:2020-09-02 09:09:24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北京市2017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北京市2017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已经出台,具体情况是怎样的呢?快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内容吧!

  北京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四十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四十一条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有困难的,可以预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职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的规定处理。

  延伸阅读:北京下月上调养老金标准 最低工资和工伤保险一块调

  6月15日,记者从“北京市推进民生事业发展成就新闻发布会”获悉,北京市养老金上涨方案将于下月发布,7月底将全面调整到位。同时,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以及最低工资线也要做相应调整。

  此外,北京城乡医保整合工作也将在今年内完成,届时186.2万新农合农村保障对象年底可持社保卡就医。

  北京养老金将迎来连续25次增长

  据国家今年上调养老金的总体安排,从今年1月1日起,为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左右。

  过去5年,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持续增长,企退人员人均基本养老金从2012年到2016年这五年年均增长9.2%。在2016年8月,北京市宣布上调当年的养老金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提高到每月3573元。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蓓介绍,北京将于下月启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调整,7月底之前职工养老保险调整将全面到位,持续提高养老保险的待遇。

  虽然目前尚未透露上调的具体方案,但据北京市人社局介绍,今年调整后,北京市企退人员养老金实现了连续25次增长,待遇水平全国领先。

  最低工资和工伤保险待遇下月上调

  陈蓓还表示,在上调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水平的同时,相关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待遇,以及最低工资线也要做相应调整。

  城乡居民养老金自去年上调后,基础养老金由每人每月470元增至510元;福利养老金由每人每月385元增至425元。北京市从今年起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标准上限,由现行的每年7420元调整为9000元,同时调整财政补贴居民养老保险的标准,最高补贴达到每人每年150元。

  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缴费上限的提高意味着个人每年可以累积到账户的金额增加,再加上财政补贴的提高,未来领取养老金时,待遇也会相应提高。据初步测算,北京市居民未来可领取的养老金待遇或超过1500元/月。

  关于最低工资标准,去年北京已将最低工资标准由目前的每月1720元调整至1890元,下月调整后,还将在此基础上继续提高。

  此外,陈蓓还介绍了北京城乡医保整合的进展。7月份北京将启动对所有186.2万新农合农村保障对象医疗保险卡的信息采集。9月份要完成首次城乡医疗保险统一资金筹集,即原来分部门、分区进行城乡医疗保险资金筹集,这次要完成城乡医疗保险统一资金的筹集工作。

  到年底之前,北京将实现186.2万原来新农合的保障对象,也就是原来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医疗保险持社保卡就医。北京市将实现城乡医保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的“六统一”。未来,参加医保不会再有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的身份差异,农村居民参保、就医、支付都会有更大的实惠。

  数说

  北京市人社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蓓:北京与津冀地区实现了医保互认、互联、互通,仅京冀两地就互认了9075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北京2188家,河北6887家。

  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李红兵:北京市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全市养老机构总量从2012年的400家净增加到513家,床位数从7.4万张净增到12.6万张,累计增幅70.3%。全市养老专项资金由2012年的5.2亿元增至目前的12亿元,累计增幅130.8%;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由每床0.8万-1.6万元提高到4万-5万元。

  北京市卫计委委员、新闻发言人高小俊:药品阳光采购方面,截至6月14日,累积订购金额114.2亿元,累积节约药品费用约9.2亿元,降幅约8.1%。截至6月9日,改革实施9周以来,门急诊和出院总药占比36.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6.8个百分点。其中,三级医院下降7.3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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