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工伤未认定可按新标准赔偿吗

时间:2023-08-01 13:26:23 松涛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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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工伤未认定可按新标准赔偿吗

  漫长的学习生涯中,不管我们学什么,都需要掌握一些知识点,知识点是知识中的最小单位,最具体的内容,有时候也叫“考点”。掌握知识点是我们提高成绩的关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老工伤未认定可按新标准赔偿吗,欢迎大家分享。

  劳务派遣是实践中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因为劳动关系和用工单位是分开的,所以在工伤赔偿上,跟一般的用工一样吗?

  外派务工人员工伤赔偿如何处理

  在本企业内部职工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在本企业是清楚的,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应由本企业来承担;在外部承包的情况下,职工的劳动关系可能不在本企业而在中标的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那么,对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就由中标的经营集团或企业法人承担。

  外派劳务人员伤残或死亡属于外国有关方面造成的,外派单位应积极索赔,不应为外方承担伤害赔偿责任。外方付给赔偿金,原则上应当归当事人或其家属所有,但单位已垫付的诉讼费(包括索赔支出的费用)、医疗费、护理费、治疗期间工资以及事故善后处理等费用,应从国外赔偿金中扣还,扣还后工伤职工享受的工伤待遇比国内工伤者所享受的待遇略高。外派劳务人员在国外发生伤、网后,应按照因工死亡对待。国外赔偿金与国内工伤保险待遇相重复的费用可酌情扣发。但国外应给与适当的这个。赔偿金中的精神损失赔偿不作为重复待遇计算。国外没有赔偿金的,按国内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亲属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丧葬补助金;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为本人工资的40%,其他亲属为本人工资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按照上述标准增加10%;

  (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48至60个月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60%。

  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每年适时调整。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4.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

  一部分劳动者可能会在工作中遇到受伤的情况,这个就是我们所说的工伤,工伤在鉴定之后是可以进行理赔的,但对于工伤赔偿也是有时效规定的,下面大家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相关内容吧。

  工伤赔偿申诉时效应从伤残评定之日起算

  实践中,许多在工作中受伤的职工,因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特别是《工伤保险条例》等法规,而使自己的利益得不到有效保护的现象时有发生。其中诉讼时效就是最基本、也是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方面。一些在工作中受到事故伤害且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往往因“已过了申诉时效”而只好放弃诉讼的权利。

  法律规定,所谓“诉讼时效”,是指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利益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的时间。相对于普通民事伤害案件而言,工伤保险争议案较为特殊,在此类案件中,工伤受害人提起仲裁或诉讼的前提是有关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以及伤残等级鉴定结论,否则,工伤职工将无从主张自己的权利。

  在工伤保险争议案件审理中,劳动部门所作的工伤认定及伤残等级鉴定,不仅起普通证据作用,而且是一种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的具体表现,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及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合法权益进行保护的前提和依据。

  受伤职工在被认定为工伤后,要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拿到伤残等级鉴定结论通知书后,要及时向所在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可以按伤残等级的大小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要求享受相关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单位,工伤职工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应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以上因工伤保险待遇引发争议的,其申诉时效是六十日。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在明知用人单位拒绝给付工伤保险待遇之日起六十日内,要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单位给予其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旦超过这个时间,且无“其他正当理由”的,仲裁委将不予受理,工伤职工的权益将难以得到维护。

  我们说的工伤赔偿的时效,其实也就是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问题。由于法律是不保护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因此如果遇到工伤赔偿纠纷而无法解决的,最好在诉讼时效范围内提起诉讼,否则的话对自己的利益是很不利的。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疑问,不妨找寻我们网站上的在线律师进行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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