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职业病的相关规定

时间:2020-09-12 14:27:12 工伤保险 我要投稿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职业病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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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职业病的相关规定

  关于工伤认定的时间,我国法律是有一定的规定的`,尤其是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主要特点:

  中国职业病呈现五大特点,分别是:

  1、接触职业病危害人数多,患病数量大;

  2、职业病危害分布行业广,中小企业危害严重;

  3、职业病危害流动性大、危害转移严重;

  4、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危害往往被忽视;

  5、职业病危害造成的经济损失巨大,影响长远。

  现在很多行业都无可避免的出现个职业病,我们只有先了解它知道它,才能找到合理的应对之策,减少自己得职业病的风险。

  职业病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1.凡确诊为职业病的在职职工,在治疗、疗养期间,其工资、奖金、各项津贴、福利、保健食品等待遇,按本企业在岗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2.职工因职业病,职业危害因素需要住院观察治疗的,其所需医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差旅费等,按因工待遇处理。。

  3.已确诊为职业病的职工,调离有毒有害工作岗位的,其工资、奖金减少部分,由企业予以补足。有毒有害岗位津贴、保健食品予以保留,职业病治愈后不再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其上述待遇亦不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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