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指南

时间:2020-09-04 15:00:08 住房公积金 我要投稿

2016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指南

  凡符合使用住房公积金条件的职工,应首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对职工的购房情况进行初审后,为职工出具加盖了单位印鉴的《成都市职工购建房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申请表》,职工持《购建房提取申请表》、身份证明及相关的购房证明资料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核,经中心审核后,单位开具转账支票到公积金缴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2016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指南

  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是否有时间限制?

  职工购商品房、政策性住房、拆迁安置房都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购买二手房需在产权交易过户后,自产权证发证之日起30日内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因住房消费原因申请提取公积金,提取额有何限制?

  职工购房、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受以下两项限制:

  ()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已结息金额(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

  (2)不超过当时购房、建造、翻建、大修需支付房款或修建费用。

  职工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取金额受以下两项限制:

  ()提取金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已结息金额(每年6月30日为结息日)。

  (2)职工与配偶提取之和不超过一年的还贷总额。

  职工本人购房,可以提取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吗?

  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时,在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中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在提取时应同时提供双方身份证原件、结婚证以及购建房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划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000元,在还款方式上可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余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就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知识扩展】

  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规定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及有关法规的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管理等有关规定如下:

  一、缴存范围: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企业、私营企业及社会团体的在职职工。

  二、缴存基数:

  职工的月缴存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资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及特殊工资构成。月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县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的5倍。未超过5倍的,以实际工资为月缴存基数。

  三、缴存比例:

  1、县财政拨款的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单位缴存比例为5%以内,个人缴存比例为5~20%。

  2、非县财政拨款的其他单位,单位和个人的缴存比例为5~20%。省、市驻华单位的缴存比例应先报其主管部门审核。

  四、缴存额的计算:

  将缴存基数分别以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

  五、缴存资金的渠道:

  单位缴存的由单位筹集(华府办[2006]56号);个人缴存的在本人工资中扣除。

  六、缴存办法:

  由单位统一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七、住房公积金的管理:

  1、在承办银行为职工设立个人帐户,支取时经批准赁本人身份证办理。

  2、个人帐户余额按人行规定的三个月利率计息。

  3、缴存期间,职工退休、辞退、调离本县等或本人建(购)房可以申请支取。

  八、参与缴存后的优惠政策:

  1、单位和个人所缴存金额,均属职工个人所有。

  2、个人帐户利息存税;缴存额12%以内免征调节税。

  3、职工在购房时可申请贷款,贷款利率比银行贷款利率低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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