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教师评比办法

时间:2017-06-19 编辑:苏钰娟 手机版

  优秀教师评比办法具体如何?你是否也很想了解,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优秀教师评比办法

  为全面推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鼓励全体教师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开拓创新,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做出更大贡献。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优秀班主任:从事2016/2017学年度班主任工作,以年级组为单位,评选出年级组班主任数的30%作为“优秀班主任”。

  优秀教师:全体在编在岗任课教师,以年级组为单位,评选出年级组教师数的30%作为“优秀教师”。

  先进工作者:在编在岗行政干部和教辅后勤管理人员,分别评选出行政干部人数和教辅后勤人数的30%作为“先进工作者”。先进工作者由行政干部、年级组长、支部书记、教研组长评选。

  以上评选不重复设奖,各年级、部门按照120%比例上报推荐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各项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工作责任心强、勤奋敬业,专业技术能力强或提高快,工作有创新,在教研、教学、业务技术工作中成绩突出。工作需满1年(含一年)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优

  1. 搞有偿家教、校外办班。

  2. 工作量不满。

  3. 经常迟到、早退、旷课、旷工。

  4. 一年累计事假超一周,病假超一个月(法定假除外)。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班主任工作,关心尊重学生,能用发展、全面、平等的观点看待学生。

  2. 严格要求学生,认真完成班主任常规工作;班级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有计划、有总结,对学生管理有量化考核规定,管理措施得力;班级无重大事故。

  3. 有较好的班级管理能力,有一支能力较强的学生干部队伍。所任班级班风正、学风浓或者班级各项工作有较大进步。

  4. 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能认真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5. 能与班科任教师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6. 能与家长保持良好的联系,班级学生、家长评价满意率高。

  (四)优秀教师评选条件:

  1. 作风正派,能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法违纪事例。

  2. 热爱教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善于进取,积极创新。

  3. 热爱和关心每一位学生,热心帮助后进生或家庭有困难的学生,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 有团队精神,大局意识,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活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能从学校利益出发,不计较个人得失;教育态度端正,廉洁从教;不敷衍了事,不投机取巧,工作成效显著。

  5. 注重学习,努力提高,有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能胜任所教学科工作;积极参加各类教研培训活动。

  6.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无工作失职现象;并能提一些合理化的意见、建议。

  (五)先进工作者评选条件:

  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强烈工作责任心;能顾全大局,服从安排,有很强的集体观念和团队精神。

  2. 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乐于奉献,能为教学、为师生员工排忧解难;

  3. 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不争名夺利,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

  4. 认真钻研业务、工作积极主动、工作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

  5. 师生员工满意度高。

  三、评选原则

  1. 严格评选条件。严格按照评选条件推荐,凡是三年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或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一律不得推荐。

  2. 公开公正公平。公开评选条件、公开评选程序、公示评选结果。

  3. 注重学科、岗位平衡。推荐要兼顾在不同岗位和学科工作的优秀教职工。

  四、评选程序

  1. 自下而上推荐。采取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各年级组统一评选推荐、上报候选人。

  2. 各年级组上报每个候选人先进事迹材料。学校评选组对上报的候选人事迹材料进行认真审核,确定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并定于2017年教师节期间进行通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五、评选要求

  1. 切实加强领导。为了做好评选工作,成立滁州市第二中学评优领导小组,确保评选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评选推荐工作在学校教职工评优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

  2. 做好宣传发动。以各年级组、部门为单位召开动员会议,要将评选的意义、条件和范围说清楚、动员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确保评选活动公众的参与性、透明性、公正性,以达到通过评选促进工作、促进师德师风建设的目的和实际效果。

  3. 时间节点要求。2017年6月10日至6月2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6月26日至7月1日为评选推荐阶段,9月1日前各年级组、部门将推荐名单和先进事迹电子稿上报到学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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