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永清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时间:2020-11-01 16:42:41 医疗保险 我要投稿

河北永清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各乡镇、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街道办劳动保障事务所(站)、县直各学校:

  2016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城镇居民参保登记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范围

  具有我县城镇常住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我县城镇各类学校(包括幼儿园、中小学、职业高中、技校)的在校学生;处于劳动年龄段内(男18周岁至60周岁、女18周岁至50周岁)具有我县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及其子女。

  原已在本统筹区参保的外来人员,超过劳动年龄段的可继续参保。

  对于入城的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城镇学校上学的'农村户籍的中小学生,可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但不得同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重复享受待遇。

  二、登记办法

  1、在校学生(包括托幼园儿童)由所在学校或托幼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2、其他城镇居民到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的乡镇劳动保障所或社区居委会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3、城市低保人员由民政部门统一提供身份认定信息,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再由乡镇、工业园区、经开区、街道办申报登记。

  4、重度(一、二级)残疾人员由残联统一提供身份认定信息,医保经办机构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不再由乡镇、工业园区、经开区、街道办申报登记。

  5、新生儿参保办法: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凭母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到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之日所属年度的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超过六个月未参保的,需在征缴期内到街道(社区)或乡镇劳动保障服务站(所)办理参保登记,从参保的次年起享受医保待遇。

  三、医保待遇

  目前,我县参保居民缴费后,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住院报销、生育保险、门诊特殊疾病等待遇。住院报销在办理好住院手续后3日内电话备案;生育保险报销需要提前办理登记报销手续;门诊特殊疾病需提前提供相关病例材料待鉴定合格后执行相关政策待遇。

  四、缴费标准

  五、征缴时间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预缴,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为征缴期,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六、工作要求

  各乡镇、工业区、经济开发区、街道办及县直各学校要加强宣传,按时做好医疗保险费的征缴工作,做到材料齐全、数字准确、应保尽保。

  医保咨询电话:0316-6696967/6696950

  永清县医疗保险所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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