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待遇申领指南

时间:2022-04-05 20:19:28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绍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待遇申领指南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绍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待遇申领指南,希望对你有帮助!

  绍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和待遇申领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1.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答:劳动者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连续满6个月以上(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日期为准);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2.怎样申请生育保险待遇?

  答: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劳动者产后或术后次月向绍兴市社保局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准生证(第一胎)或再生证(第二胎)复印件;难产剖宫产或难产助产的医学诊断证明原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流产或引产、上环或取环医疗诊断证明原件;结婚证复印件;医疗单据,包括原始发票、产前检查发票、病历复印件、费用清单、出院小结。

  需要注意事项:对因各种原因需到绍兴市外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生育前需到绍兴市社保局办理转外地生育核准手续,经核准后才能予以结算。

  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下列项目: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职工实施国家及省规定的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医疗费用、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

  对于因避孕失败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以及因生育引发疾病而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住院治疗的,起付线以上报销80%;门诊治疗的,报销当天手术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简介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参保

  人群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费用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报销

  主要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已为职工缴纳一定时间的社保;各地政策不同,如北京市要求连续缴纳社保9个月,广州市要求累计缴纳社保1年,上海市要求生产当月在缴纳社保即可;

  2、已办理参保备案,并在当地生育;

  3、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他条件。

  范围

  一般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规定

  1、生育医疗费。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内,因为妊娠、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2、生育津贴。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产假计算:

  (1)基本产假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生育时遇有难产的(如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者),可增加产假30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自愿生育独生子女的,增加35天;

  (6)晚育的,增加15天;

  3、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按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确定。

  4、计划生育手术费用。

  包括职工因为计划生育实施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看护假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假期天数

  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下列费用:

  1、不符合国家和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及相关就医管理规定的费用;

  2、因为医疗事故发生的费用;

  3、分娩期外治疗生育并发症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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