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生育保险的规定

时间:2020-10-21 09:31:31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劳动法》对生育保险的规定

  《劳动法》对生育保险如何规定?

  《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为宗旨。

  《劳动法》的颁布实施,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劳动者切身利益的`高度重视和深切关怀,显示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劳动法》中除规定了女职工与男职工享有同样的权利和义务之外,还对女职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和开展生育保险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其中第七十条指出:“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其中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致残或者职业病;(4)失业;(5)生育”。

  《劳动法》对生育保险的上述规定,说明生育保险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一样,是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一个组成部分,从而为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工作,逐步实行生育保险社会统筹提供了法律依据。

【《劳动法》对生育保险的规定】相关文章:

职工生育保险规定06-22

关于东莞市生育保险缴费的规定07-07

江苏镇江市生育保险待遇规定08-04

广东省生育保险待遇新规定07-07

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定06-12

关于广西生育保险待遇及发放的新规定07-03

生育津贴的规定12-19

青岛市生育保险待遇相关规定07-03

天津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解读06-21

劳动法事假规定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