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生育保险报销

时间:2022-06-17 00:47:52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合肥生育保险报销

  报销范围

  1.包括妊娠和分娩期间所必需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费和住院费(包括基本医疗所必须的床位费、护理费、麻醉费、治疗费和材料费)。

  2.包括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术所发生的费用。

  3.生育产假期间并发症和生育当期合并症、计划生育手术当期并发症的费用。

  报销条件1.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3.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报销材料

  合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之前是需要办理备案的,材料如下:

  本地生育备案:本人社保卡、《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孕产妇保健手册,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备案表》,直接选择的生育定点医院进行生育备案。

  异地生育备案:填写《合肥市职工生育备案表》、提供“异地生育”单位证明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进行生育备案。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填报《 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

  2.出院小结(剖腹产的需提供医院“术前小结”或“产程记录”复印件)

  3.医疗费用明细清单

  4.费用结算发票

  5. 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6.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则不需要提供)

  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报销地点

  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地址: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

  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7:00

  电话:0551-63536357,63536146

  途径公交:18、32、129、166路(市政务办公区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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