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户口在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时间:2020-08-31 16:47:46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外地户口在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非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在异地生产,生育险应当怎么享受呢?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外地户口在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仅供参考!

  外地户口在上海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申领生育保险需具备的条件

  1、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范围;

  2、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3、在用人单位工作、参加本市城保(五险)期间生育;

  4、在外省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生产。

  申领生育保险需准备的资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代办需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及复印件(复印双方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出院小结 (医院盖章)+复印件;

  7.准生证+复印件;

  8.若男方为军人,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保险待遇标准

  1、生育医疗费补贴

  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生育医疗费补贴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2、生育生活津贴

  缴纳城保(五险)累计满一年的:

  【公式】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市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

  【用人单位补差情形】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的,由用人单位补差;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市上年度市平工资300%的,按300%计发(由本市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注:女职工缴纳城保(五险)累计满一年,但在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变更工作单位的,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按照生产或流产前12个月所工作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数计发)

  举个例子:

  张女士(26岁)2015年2月~6月在A公司上班,A公司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6000元,2014年7月跳槽到B公司,B公司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2016年2月,张女士顺产一女,生育生活津贴计发标准为(6000元×4个月+8000元×8个月)÷12个月=7333元,张女士可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是(7333元÷30天)×128天=31287.5元。

  缴纳城保(五险)累计不满一年的:

  【公式】月生育生活津贴最低标准2892元÷30 x 产假天数

  【用人单位补差情形】生育生活津贴低于本人产假前工资标准(生育或流产前12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性收入)的,由用人单位补差。

  在这里再次提醒,异地生宝宝想要享受生育险,医院一定要选择县级以上,否则无法享受。其他城市相关政策,请查询当地社保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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