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及条件

时间:2020-09-23 10:49:44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福建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及条件

  福建生育保险报销比例是怎么样的? 福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有哪些?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一一介绍!

  福建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生育保险医疗费用补贴标准,具体如下表所示:

医疗费用分类 补贴标准
生育医疗费用 产前检查医疗费用 产前诊断、检查费实行限额结算:1、妊娠3个月以内的,不超过300元;2、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的,不超过500 元;3、妊娠7个月及以上的,不超过800元。
分娩医疗费用 住院分娩期间发生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按照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有关规定,扣除个人自付部分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生育保险基金对住院分娩的床位费最高支付限额为每天15元。超出标准的部分由个人承担,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流产 按照我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有关规定,扣除个人自付部分后,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比例支付。

  分娩中出现产后大出血等情况,有在报销范围内吗?

  有的。政策规定,胎儿娩出14天内住院期间发生的高血压、糖尿病、肝损伤、羊水栓塞、产后大出血、产后低蛋白血症、子宫肌瘤剔除术、卵巢囊肿剔除术、子痫、血小板较少症、心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合并症或并发症纳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福建生育保险待遇

  女职工生育符合本省计划生育规定的,享受如下生育保险待遇:

  (一)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时,在法定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标准为上年度本企业职工月人均缴费工资。

  1、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婴,产假增加15天。

  2、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证的,产假可延长135天至180天,由所在企业具体规定。

  3、女职工怀孕3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15天至30天;怀孕3个月以上7个月以内自然流产的,产假42天。

  (二)生育医疗费用:

  女职工生育的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自费药品、营养药品的药费和医疗服务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男职工配偶生育符合省计划生育规定,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由生育保险基金给付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其标准按相关规定生育津贴的50%发给。

  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由企业或本人持有关生育证明到当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

  福建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职工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政策,其生育保险连续缴费至分娩、妊娠终止、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且缴满12个月(含当月)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连续缴费时间按如下计算:

  (1)职工随新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时未申请生育保险关系转移的,缴费时间从新参保地申请参保之月起算。

  (2)职工生育保险关系中断缴费时间不超过3个月(含3个月),且中断期间的生育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按现行工资基数补缴的,缴费时间连续计算,中断期间产生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政策的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予以支付;中断缴费时间超过3个月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3)经办过程中出现其它情形需对连续缴费时间计算标准加以明确的,由市级或以上生育保险经办机构报同级生育保险行政部门审批后执行,市级生育保险行政部门应将新确立的连续缴费时间计算标准向省人社厅医保处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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