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女职工产假标准最新消息

时间:2017-11-15 编辑:文帼‍ 手机版

  据湖南省女职工产假标准最新消息:《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对产假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产假。

湖南省女职工产假标准最新消息

  随着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次修正)》对产假的有关规定作了修改: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产假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女方30天产假,对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产假。

  根据《通知》,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由生育保险基金发放生育津贴,支付生育津贴天数及标准仍按《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即按98天发放生育津贴,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孩子,增加产假15天。取消原有因晚育和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而增加产假的情形。

  我省《条例2016版》新增加的60天产假暂不纳入我省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范围,女职工在此期间视同出勤,其工资福利等有关待遇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发放。待国家《生育保险办法》出台后,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2016年1月1日以后合法生育的参保女职工,按上述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016年1月1日至11月14日,已按其他情形发放生育津贴的地区,不进行追溯处理,2016年11月15日起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拓展阅读:

  关于湖南省各地生育保险津贴、产假、护理假、婚假事宜

  一、关于产假的规定为: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天,即158天。

  二、湖南省婚假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晚婚晚育夫妻将不再有晚婚假、晚育假,即国家规定的婚假三天。

  三、男方护理假:男方享受护理假二十天。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

  四、目前湖南省各地市劳动局均暂未按照新条例执行津贴计算,因此目前津贴不对等于产假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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