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称生育医疗保险合并拟全面推开

时间:2022-06-20 20:54:00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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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称生育医疗保险合并拟2018年全面推开

  最近,从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了解到,《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问题研究》项目已经正式启动。人社部称生育医疗保险合并拟2018年全面推开,以下是详细介绍!

  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即将启动。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并未将生育保险列为独立险种, 而是将其与医疗保险合并管理。1883年德国颁布 《疾病保险法》, 生育保险就是作为疾病保险的一部分。 我国在城镇职工中未建立普遍性的医疗保险之前, 先行建立涵盖企业职工的生育保险也是合乎逻辑的选择。

  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之间有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和共性, 二者合并十分必要。

  第一, 生育属于医疗范畴。 生育过程与医疗卫生服务密不可分,期间都需要门诊、 住院, 也都需要检查、 手术、 护理、 药物、 治疗等服务, 生育医疗费用广义上属于医疗范畴, 与医疗保险待遇有很强的相似性。 在保险结算实际业务中,一些费用如生育并发症等, 难以确定费用的归属, 人为地增加业务管理难度。

  第二, 合并将使风险得以分散和互补。 生育保险待遇享受者一般是年轻的育龄人员, 而医疗保险年轻的参保者享受相对较少, 大龄参保者享受相对较多, 在缴费期涵盖整个职业生涯的情况下, 二者合并可使不同年龄参保者的风险保障相对均衡, 减轻因险种分设而产生的不同年龄参保者的不公平感。

  第三, 可以将更多人群纳入生育保障。 现行规定中,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不属于生育保险参保对象。 合并实施后, 可将这部分人员同时覆盖, 扩大生育保险保障范围。2015年末, 全国基本医疗参保职工21362万人, 而生育保险仅17769万人, 二者相差3593万人。

  第四, 降低管理难度和成本。尽管各地在行政和经办机构上很少按险种分设, 但在政策和经办上无疑增加了工作量和管理难度, 如在政策制订、 信息反馈、 协议机构管理等方面, 以及在经办业务中参保登记、 征缴、 支付、 财务、 统计、稽核等环节, 以及彼此之间业务协调的工作量均大幅增长。 险种合并可以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 并同时简化参保缴费和结算手续, 方便协议机构和参保人员费用支付结算。

  第五, 基金合并统筹使用, 将会起到平衡基金支撑能力的作用,不同地区可根据条件适当降低单位费率, 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用人单位缴费负担。

  人社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表示,如何将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过去没有做过专门研究。有些地方对合并实施是怎么一回事并不清楚,有的误认为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就取消了。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生育保险作为一个险种还要保留。

  同时,人社部医疗保险司生育处调研员解梦概括了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推进思路:保留险种;保障待遇;统一管理;降低成本。

  解梦介绍说,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

  一位参加上述课题启动会的专家告诉记者,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是趋势,国际上对生育保险单列险种的国家也比较少,如何合并的核心还是在资金上。

  合并后生育保险不会取消

  “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将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2016年深化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也提出,要“研究制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合并实施试点方案”。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孙洁认为,生育保险之所以要并入医疗保险,主要是考虑到扩大制度的受益面问题。我国的城镇就业人口有3.9亿多人,而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只有2亿人左右,参保率勉强维持在50%上下,且缴费基数不实。

  清华大学就业与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杨燕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表示,医疗保险是我国五险中覆盖面最广的险种,而生育保险在有些地方却没有推广开来,两险种合并实施后,将会连在一块征缴,生育保险征缴面将扩大。实际上,一些地方对生育保险、医疗保险的待遇享受已经进行了一定捆绑。

  据了解,为了谋划好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人社部曾邀请有关人士对两个险种的不同点及合并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认为合并实施具备了一些很好的先决条件,体现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中医疗费用支出上有很多共同之处;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在待遇支付上有很多共性,在医疗服务上可利用医保的服务平台,按照医保的“三个目录”统一管理;地方具有一定的工作基础。

  解梦特别强调,两个险种的合并实施,并不是取消生育保险,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还要保留。目前,人社部已经选定12个城市,明后两年将进行先期试点,在此基础上,2018年在全国全面推开。试点工作要坚持“四个统一”和“一个不变”,即统一参保登记;统一基金征缴与管理;统一医疗服务管理;统一经办和信息服务;原有生育保险的生育待遇不变。

  上述专家称,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资金主要是在各地统筹,各地基金结余状况不同,需要各地探索之后总结经验,年底前或将会出台试点方案。

  解梦认为,项目研究应把握几个大的方面:要结合国家大的人口政策、妇女就业和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合并的重点是管理层面的合并,要结合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对生育妇女医疗费用支付、生育津贴标准、产假奖励政策进行细化,用数据支撑政策调整,以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做好与国际经验的接轨。

  600亿结余基金支出压力大增

  人社部社保所医疗保险研究室副主任董朝晖梳理了合并实施面临的问题:生育保险基金单设,基金收支平衡压力是否过大?费率叠加,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积极性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影响?待遇(医疗+津贴)直接并入,按原医疗保险费率筹资,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是否有压力?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是否享受津贴待遇?部分待遇(医疗)并入,按原医疗保险费率筹资,生育津贴待遇如何筹资?合并实施涉及的一系列管理问题。

  上述专家向记者介绍,合并最核心的问题是资金,生育假延长、二孩政策放开等,都会使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大增。

  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取消了对晚育的奖励假,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2016年11月,国家卫计委家庭司司长王海东在人口与发展高级资讯会上表示,条例修改后,有19个省(区、市)生育假奖励的天数有所增加,增加天数最多的省份为海南省,增加了75天。

  同时,针对二孩政策的放开,孙洁算了一笔账:生一个孩子享受6个月假期,生两个孩子就享受12个月,这样一来,生育津贴的支出不敢说翻番,也会增长很快。

  人社部发布的《2015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5年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收入502亿元,支出411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2.5%和11.8%。2015年末生育保险基金累计结存684亿元。

  很显然,与社保中其他“四险”相比,生育保险基金的结存最少,一旦出现支出量增大,基金被穿底的风险较大。

  孙洁认为,生育津贴的扩大支出,会给生育保险基金造成很大压力,滚存结余的600亿元基金也许很快会被消化掉,生育保险基金也会因此穿底。

  孙洁称,生育保险并入医保后,生育津贴是否需要以另外一种方式来解决,即不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从目前政策设计看,只有参保的城镇职工享受生育津贴,城乡居民没有。下一步,生育津贴如何切分、如何支出,都是一个大问题。

  为此,人社部社保所医保研究室主任王宗凡提出,放开二孩政策、产假延长及国家其他人口政策的调整对合并后的基金冲击不可小视,课题组将在研究中认真考虑。

  “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城镇职工,现在覆盖面较小,未来合并后所有医保覆盖的人群都可以纳入进来。”上述专家说,这样可以扩大生育保险的征缴面,如果仍旧不够可能就需要当地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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