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生育保险新政策

时间:2017-05-31 编辑:文帼 手机版

  据悉,为落实国家、省全面两孩生育政策,切实保障参保职工权益,芜湖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对江城的职工生育保险相关待遇及服务管理规定作出一系列相应调整。

  芜湖市生育保险新政策

  从市人社局工伤生育保险科获悉,这次政策调整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调整期限。对女职工怀孕7个月(含7个月)以上分娩或引产的,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90天调整为98天;对女职工怀孕4个月(不含4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天数由20天调整为15天。对剖腹产、多胞胎生育的,增加的产假生育津贴与原规定相同,天数不变。

  同时,享受60天延长产假生育津贴政策。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可享受省规定的60天延长产假生育津贴。原独生子女和晚育奖励性产假享受生育津贴的规定不再执行。这作为一条普惠性政策,让更多的女职工享受到延长产假的福利。

  三是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由目前的按职工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计发,调整为按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四是取消女职工怀孕120天内申办保险的时间限制。女职工怀孕后,可由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及时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登记。

  新政从今年1月16日起执行。而对至今年1月16日国家规定的生育产假尚未到期者,可享受60天延长产假生育津贴,但不得重复享受晚育、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各增加1个月的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常见问题解答

  Q1:生育保险没缴满一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吗?

  从缴费次月起,可享受生育保险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Q2:男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有什么用?

  参保男职工的配偶生育第一胎,其配偶无就业或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Q3:在芜湖参加生育保险,去外地生宝宝可以报销吗?

  可以。但应在生育前向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加盖公章,由用人单位到所属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转外生育手续。

  Q4: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应该什么时候办?

  生育保险登记手续应在怀孕120天内办理,逾期不予办理。

  Q5: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应该什么时候办?

  生育保险待遇申请应在产妇分娩后180天内,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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