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修订计划生育条例

时间:2022-05-28 19:12:30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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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多地修订计划生育条例

  为了更符合当前社会发展,全面二胎政策的需求,全国不少地方都出台了新的计划生育条例,具体情况如何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2017多地修订计划生育条例

 

  2017年是“全面两孩政策”实施的第二年,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1‰抽样调查推算数据,2016年全年出生人口达到1786万人,全年出生人口比2015年多增131万人,人口出生率为12.95‰,而2015年的人口出生率则为12.07‰。出生人口的增加,使得与之伴随的一系列相关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产假便是其中之一。

  根据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显示,截至目前,全国29个省(区、市)已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全面两孩政策落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主要内容基本落实。一是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改革有序推进。二是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继续完善。各地做好生育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扶助政策的衔接工作。三是基层卫生计生工作整合加强。

  产假在保护妇女生育权益、维护妇女的健康、保持女职工的劳动生产力,同时保证母乳喂养及照护婴幼儿的时间方面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指出,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根据上述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显示,截至目前,全国29个省(区、市)已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98天产假基础上,各地修订后的条例均增加了生育奖励假或延长产假。

  比如在《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的女职工,按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及其配偶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在《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在《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中则指出,“为给产妇康复和婴儿成长创造更好环境,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广东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和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规规定外,延长女方生育假60天,给予男方护理假20天。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不止上述省市,目前在全国29个省(区、市)已修订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确保全面两孩政策落地。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中也提出了下一步的工作建议,其中指出:“要进一步完善全面两孩政策相关配套制度。继续指导各地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妥善解决部分地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奖励和退休职工独生子女父母年老奖励落实难的问题。完善扶助关怀政策,构建全方位的计生特殊家庭长效帮扶机制。协调相关部门,推动落实生育假奖励和生育津贴,保障女性平等就业权益。”

  延伸阅读:产假的结束应伴随选择机制回归

  随着生育政策的放开,越来越多的职场女性开始考虑或者实施二胎计划,而产假后可能面临单位的不公平待遇,让很多准妈妈望而却步。日前,房山法院的法官以案说法,告诉准妈妈们产假后如果被调岗降薪被辞退,你可以挺直腰杆向单位说“不”。

  当前,一些用人单位普遍认为刚生完小孩的女性全部心思都在孩子上,对工作不会那么尽责,大部分母亲也确实存在自己休完产假后,不再像以前那样被老板看重的现象。虽然产假结束后已经上班了,照顾孩子和干家务的责任大部分还在妈妈们身上,如果得不到家人的支持,自己又没做好角色转换的准备,就会严重影响工作效率,但即便这样,回到单位以后就应该被调岗降薪被辞退吗?

  显然,调岗降薪或是被辞退对妈妈们是不公平的,虽然休产假期间,妈妈们很难随时更新专业知识,工作思维和方式停留在休假前,休假的时间越久,与同事之间的差距越大。但是所有的这些“产假后休克”,是可以采取办法或措施尽早“复苏”的,例如请丈夫或者其他一切可利用的资源帮助自己,请小时工或者保姆照料孩子、做家务等等,通过分担角色,减轻自己的压力,还可以在自身加倍努力工作的基础上多和同事沟通,帮助自己了解单位变化并且尽早融入工作团体。

  其实,产妇产假时间长了以后,能不能回到原来的岗位上、能不能够继续工作,还真是一个挑战。如果,妈妈们努力重新融入工作,还是不能避免被调整职务或降薪的厄运,那么,宽容对待岗位变化也是一种面对方式。妈妈们可以换一种角度来思考问题,比如长时间不工作后,自己原有的工作方式是否需要重新调整,企业是否正在进行新的任务,需要自己逐渐来熟悉等等……放下架子,把自己当作新人,更有利于观察学习、尽快适应新环境。

  孩子的成长是不可逆的,特别是婴幼儿时期。有的人会把赚取高薪设定为一个人生的目标,有人会把照顾好孩子设定为一个人生的目标。要高薪还是要照顾好孩子,更是妈妈们自己的选择,产假回归后,被调岗降薪或被辞退,无疑是剥夺了妈妈们选择的机会。因此,企业和个人之间,也许应该建立健全某种政策或机制,让有假期需求的妈妈们有所选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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