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时间:2021-03-22 11:14:53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玉溪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玉溪生育保险报销流程具体如何呢?大家是否清楚呢?快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生育保险服务项目

  1、市级业务经办管理范围内企业(单位)生育保险参保及缴费业务;

  2、生育医疗费及产假工资审核支付业务;

  3、流产医疗费及产假工资审核支付业务;

  4、计划生育手术费审核支付业务;

  5、政策咨询、业务解答。

  二、办理依据

  玉溪市人民政府公告第1号《玉溪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云府登1号)。

  三、办理流程

  参保企业(单位)申报→科室审核→按规定办理参保业务

  四、提交资料

  1、参保:《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身份证》、《劳动合同书》或《玉溪市劳动用工登记表》等证件资料、复印件。

  2、生育:生育保险费用支付审批表(一式三份);医疗机构收费收据、病情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和《生育证》、《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证件复印件。

  3、流产:生育保险费用支付审批表(一式三份);医疗机构收费收据、病情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

  4、计划生育:生育保险费用支付审批表(一式三份);医疗机构收费收据、病情证明等证件资料原件。

  五、办结时限

  资料齐全、手续完备、无欠费前提下,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职工生育、流产、节育,应当在一年内到经办机构办理领取生育保险待遇。超过一年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办理。

  延伸阅读:玉溪:注重民生优化服务让流动人口共享改革开放成果

  玉溪市位于云南省中部,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如春,是《国歌》曲作者聂耳的故乡、中国一流的烟草基地、古老神秘的古滇国遗址。全市辖一区八县,国土面积15285平方公里,生活着47个民族,2012年全市总人口230.4万人,常住外来流动人口近20万人。近年来,玉溪市委市政府实施以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为动力的生态立市、烟草兴市、工业强市、农业稳市、文化和市战略和“三优一特”经济发展思路,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生态建设成效显著、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2012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000.2亿元,财政总收入403.67亿元,地方财政收入90.2亿元。玉溪先后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地市”、“中国十佳休闲宜居生态城市”、“中国十佳和谐发展城市”,跻身于“中国综合经济实力百强城市”。

  一、背景起因

  改革开放30年来,玉溪以“开放、包容、平等”的观念,营造关爱流动人口的社会氛围,加强情感沟通,增进互谅互信,实现了流动人口与本地居民的和睦相处,外来流动人口为玉溪的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为构建“和谐玉溪”和“生态玉溪”作出了较大的贡献。但是,流动人口的大量涌入也给玉溪的社会治安、城市管理、计划生育等方面的工作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如何管理好这部分人口,使他们在现居住地获得与户籍地人口同等的宣传倡导、户籍管理、计划生育、子女就学、社会保障、劳动就业、卫生保健、房屋租赁、法律援助、社会救助、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流动人口融入当地社会,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成了摆在玉溪各级各部门面前的首要工作和任务。2010年9月,玉溪被中央综治办、国家人口计生委、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四部委确定为全国49个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城市之一。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书记、市长、市政法委书记、分管人口计生工作副市长以及副市长兼任公安局局长等领导先后深入基层调研,专题研究试点工作,并对玉溪如何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确立了“党政主导、综治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参与、服务互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的协同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基本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新和完善城市人口管理机制为目标,以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为载体,以构建信息服务系统为支撑,统筹协调,创新机制,项目推进,均等服务,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机制创新,统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一﹚党政主导,综治牵头,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一是从组织领导上保障。市委市政府成立了试点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玉办发〔2011〕17号)。组长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担任,分管公安和人口计生的两位副市长担任副组长,成员单位由政法委、人口计生委、综治维稳办、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人社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等16个部门组成,各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综治维稳委和市人口计生委。各县区及市属各有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专门机构。二是从协调机制上保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实行联席会议制度、目标责任制和行政问责制,建立领导小组议事和汇报制度、重要工作会签制度,明确综治部门在试点工作中的牵头地位,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和督促、考评。三是从人员机构上保障。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在涉及流动人口的部门设立服务管理机构,如计划生育部门设立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科和流动人口监察支队,并增配编制和专职人员,强化流动人口服务管理;75个乡镇街道建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站;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服务管理站;以500:1的比例聘请525名流动人口协管员,按照县聘乡管社区使用的原则,充实乡镇社区流动人口工作站。四是从工作经费上保障。市县财政将试点工作经费纳入年初预算,其中市级财政按总人口每人0.3元、县级1元拨到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组织协调和考核评估经费;市县财政按4:6配套安排试点经费,用于宣传培训、网络建设和服务管理经费。两年中,全市各级共投入服务管理及试点经费4563.1万元。

  (二)三线三管,明确职责,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责任机制。市委市政府在制定出台《关于玉溪市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实施意见》和《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推进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方案》,推行三线三管,明确了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群团组织、村(居)委会、社区、房屋出租单位(户)、用工机关、企事业、私企的职责,实现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责任全覆盖。一是以流动人口为核心,落实三点一线服务管理责任。三点即劳务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村(社区),一线即推行社会责任承诺制。《方案》明确规定,全市实行劳务用工和房屋出租责任制,村(社区)要主动与劳务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签定《社会责任承诺书》,签定率达95%以上,落实谁用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责任;监督和督促劳务用工单位与流动人口签定《玉溪市公民文明守法公约》和《劳务用工社会责任承诺书》,签定率达95%以上;监督和督促房屋出租户与租房户签定《玉溪市公民文明守法公约》和《房屋出租社会责任承诺书》,签定率达95%以上。二是以《云南省居住证》为核心,落实三点一线服务管理责任。三点即乡级综治维稳信访中心、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管理站、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一线即推行“一证式”管理,“一站式”服务。依托乡级综治维稳信访中心成立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公安、人口计生、城建、劳动保障等政府相关部门,对流入我市30日以上的人口进行全面系统的登记和管理,建立集办公、宣传、咨询、服务、管理、监督于一体的综合服务管理窗口,实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会化、窗口化、规范化,形成“以证管人、以房管人、以业管人、责任共担、协调运转”良好局面,确保人口有序流动。三是以《流动人口综合服务证》为核心,落实三点一线服务管理责任。三点即定点服务单位、行政监督部门、行风评议机关,一线即推行《流动人口综合服务证》服务管理制。流入我市的外来育龄人口持《流动人口综合服务证》,便可到定点服务单位免费接受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服务。服务项目、服务程序由定点服务单位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和监督,服务质量由同级行风评议机关测评,实现流动人口服务个性化、公共化、效率化。

  (三)立足基层,重心下移,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管理机制。一是“垂直图谱”管理制度。全市统一建立乡村两级流动人口信息网络管理系统和纸质信息管理台帐。乡镇街道、社区和流动人口超过500人的村居委会建立“两图、一账、一卡”,即流动人口租住房屋平面图、社区中心户长计划生育联络图、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情况统计台账和育龄妇女信息卡,动态掌握流动人口底数,做好流动人口统计台账,做到账图相符、账卡相符、账网相符。二是社区工作制度。成立社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进一步完善社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制度“六个一”,即实现社区配备一台流动人口工作电脑、安装一套流动人口全员管理信息化系统、明确一个流动人口协管员、开放一个服务窗口、制定一套完善的工作制度、摆放一组避孕药柜。三是流动人口监察监测制度。设立乡镇流动人口监察监测点,季度监测《流动人口婚育证明》、《云南省居住证》发放和查验情况、生育登记和审批情况、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和生殖建康检查情况、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关爱服务情况以及各种奖励扶助情况。四是协会管理制度。按照“哪里是流动人口的聚集地,就把流动人口协会建在哪里”的思路,在流动人口200人以上的企业成立独立的企业或流动人口协会;在流动人口200人以下50人以上的企业建立联合协会;50人以下小型企业和个体商铺建立协会会员活动小组,挂靠村居委会协会统一管理;加强与各地商会联系协调,争取90%以上的在玉商会建立商会协会,整合基层计生工作资源,充分发挥协会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的作用。两年来,各级协会共为12497户37513名流动人口办理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增强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五是宣传倡导制度。确定每年的5月为流动人口宣传服务月。以新闻媒体、现代通信网络、特色宣传品、文艺宣传队、乡镇社区流动人口工作站、节假日集中宣传等“六大载体”为主导,开展“五个一”、“五进”活动,即发放一封致流动人口的公开信、上门宣传服务随访一次、发放一套宣传资料、开展一次法律知识培训、进行一次孕情环情检查,宣传资料进社区、进超市、进家庭、进企业厂矿、进文化大院,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使流动人口自觉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2012年底,通过随机抽样调查,流动人口对政策法规和公共服务信息的知晓率达92%。

  (四)提高效能,奖惩分明,建立完善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考评机制。一是纳入政府二十项重点工作督查内容,实行双月工作情况上报制度,政府及时跟踪问效;二是纳入政府行政效能考核内容,试点工作的重点单位实行倒逼管理,促进工作落实;三是实行试点工作单项责任目标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当年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四是纳入部门对口业务考核,落实服务管理措施;五是制定出台《玉溪市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考核办法》,细化指标,严格考核。对工作落到实处、成效显著的、考评为当年行政效能建设先进县区、单位的,政府给予县区和单位10万元、5万元的奖励;考评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先进县区和单位的由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领导小组给予2万元、0.5万元的奖励;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为先进县区和单位由综治委给予5万元、0.5万元的奖励。因责任不到位、任务完不成、问题较突出的县区和部门将进行行政问责、实行“一票否决”。被否决的单位不得参加当年的评先评优活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不得晋升职务,不得评为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共产党员。

  三、强化服务,公平对待,实施“十项真情服务”

  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实施方案》,推行“十项真情服务”,落实市民待遇,促进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相互融合,认同家园,认同玉溪,共建玉溪。

  (一)居住诚信服务。公安部门积极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活动,通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增强流动人口、用工单位、房屋出租户的法律意识、社会责任和认同感;推进乡镇、社区流动人口综合服务站建设,集中开展业务培训,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居住登记和《云南省居住证》审核、发放和管理等制度,至2012年底累计采集流动人口信息583822条、免费发放《云南省居住证》361488本;切实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受理流动人口投诉案件33件,为流动人口挽回经济损失164.03万元;建立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治安管理责任倒查制度,有效控制出租房屋发案率以及消防、安全隐患和各类非法经营行为,提高流动人口居住安全感;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打好基础。

  (二)维权和救助服务。司法部门将流动人口法制宣传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普法工作;在全市设立75个流动人口法律援助服务站,接受法律咨询、办理公正服务、办理流动人口民事刑事及非诉讼代理案件、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373件;加强流动人口调解组织网络建设,排解流动人口矛盾纠纷1266件;民政部门建立城市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对主城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流动救助、劝导救助,两年来,共救助流动人口3699人。

  (三)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人口计生部门实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123456工程,在全市确定78个“流动人口生殖健康定点服务单位”,设立80个“流动人口温馨家园”和952个避孕药具发放点。制定出台《玉溪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范》,统一公开公示服务单位、服务程序、服务项目,为流动人口提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开展“五免费” 和“两项活动”服务活动,实现服务的针对性、多样性和个性化。两年来,共为流动人口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和随访服务、生殖健康咨询和技术服务、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监测服务、计划生育宣传资料等“五免费”服务30余万人次。

  (四)健康伴你行服务。卫生部门将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纳入《玉溪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充分体现公平性和公益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建立流动人口健康档案16028份,开展流动人口疾病监测、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儿童及孕产妇保健、慢性病及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职业病防治,减少主要健康危险因素,有效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和慢性非传染疾病,提高公共卫生服务和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不断提高全体市民健康水平。

  (五)成长快乐服务。教育部门本着“公平、和谐、融合”和“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并提出入学申请的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就便或指定学校安排入学,同时享受与户籍学生同等的“三免一补”政策; 取消门槛,简化入学手续,由提交“五证”减为“三证”,即户口本、房产证(居住证)和劳务用工合同;扩大城镇教育资源,缓解办学压力,城镇教育资源紧张的'县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安排流动人口子女到取得办学资格的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同时纳入“三免一补”范围。两年来妥善安排54812名流动人口子女就近就便或指定学校入学。

  (六)劳动就业服务。人力资源和和社会保障部门加强流动人口劳动就业服务,在流动人口中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活动”和“职业中介诚信活动”,实现流动人口凭《云南居住证》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职业介绍、劳动维权方面与本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七)职业技术培训服务。农业部门加大职业技术培训教育力度,拓展培训渠道,采取“校企联合,订单培训”、“校乡联合,就近培训”、“进村办班,上门培训”的方式,培训农村劳动力23492万人转移20927万人。

  (八)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以“房屋租赁信息登记”为主题,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使房主和外来流动人口了解房屋租赁登记制度,增强守法意识;进一步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推进窗口集中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提高办证效率;加快廉租房和公租房建设,满足流动人口对住房租赁的需求。

  (九)市场准入服务。工商部门按照“合法、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快各级登记窗口的硬件投入和软件完善,为市场主体准入提供方便;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要求,简化办证登记程序,积极为流动人口办理工商营业执照29232本,减免工本费91.67万元。

  (十)春风“六送”服务。工会、共青团、妇联、计生协会等群团组织以“三八”、“五一”、“五四”和“世界人口日”为契机,以创建“流动妇女平安之家”、“青少年之家”、“职工之家”、“会员之家”为抓手,以开展“春风送岗位”、“扶贫帮困活动”为载体,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与流动人口的纽带桥梁作用以及基层组织维权岗、12338妇女维权热线、12355热线的作用,积极为流动人口开展送政策、送技术、送岗位、送项目、送服务、送信息“六送”服务,帮助流动人口在玉溪安居乐业。

  四、互联互动,推进区域协作一体化

  一是县区联动,确保市内协作一体化。市内以红塔区为中心,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签订《县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服务管理协议书》,加强了市内联系互动。二是州市交流,加快省内协作一体化。省内与昭通、曲靖、楚雄、红河、普洱、西双版纳等州市的56县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服务管理协议书》。三是区域研讨,努力实现全国协作一体化。在与流入流出人员较多的浙江省绍兴市、重庆市渝中区、河北省邯郸市等省外州市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双向协议书》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四川、贵州、福建、云南四省攀枝花市、泉州、昆明等十二地州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区域研讨会,并签定合作协议。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由原来的单向式服务管理,逐步向综合型服务管理转化,在信息提交、技术服务协助、违法生育协查协办等方面协调配合,建立健全两地或多地间协调互动、齐抓共管、信息共享、情况互通、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长效机制。

  五、经验思考

  (一)统一认识是先导。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出台相关政策,落实机构、人员和经费,解决工作实际问题,实现了领导干部和社会成员思想上的统一,收到了事半功倍之效,为顺利推进试点工作提供了先决条件。

  (二)综合协调是动力。在机制创新上下功夫、求突破,完善综合协调领导机制、经费投入机制、机构人员保障机制和服务互动机制以及部门合作机制,有效地促进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均等化进程。

  (三)责任落实是关键。流动人口服务均等关乎国计民生,关乎社会稳定和发展,必须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强化职责,分解任务,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人人有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四)网络建设是基础。利用互联网技术,健全完善先进、稳定、高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及时录入、查询、反馈、变更流动人口信息,建立实有人口动态管理机制,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了流动人口信息可利用价值。

  六、存在问题及展望

  我市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试点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我们感觉到工作中仍有不尽人意之处。一是服务压力日益剧增;二是服务能力有待加强;三是服务合力亟待增强。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牢牢把握中央四部委《关于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精神实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责任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宣传教育、改进服务措施、深化均等服务,全面巩固和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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