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时间:2022-11-03 10:24:27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篇1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都有哪些

  1、医院病历原件和复印件;

  2、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财税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发票;

  4、与收据(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或有医院印章的手工记录清单);

  5、《生育证》原件和复印件或《计划生育服务证》原件和复印件。

  另外,以下几种情况需要注意:

  1、未办理《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就医确认凭证》(以下简称《就医凭证》)已急诊流产或分娩,无《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证》的需出具夫妇双方街道计生部门证明。

  2、异地分娩(已在市医保中心办理异地分娩申请备案手续),需要提供《广州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异地分娩申请表》或《生育保险选择定点医院申请表》。

  3、已办《就医凭证》,在非定点医院急诊流产或分娩:①《就医凭证》原件和复印件;②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

  4、经市医保中心认定的各种特殊情况的生育保险医疗费用,①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出具的书面报告;②市医保中心根据各种情况而要求参保人提供的资料。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篇2

  生孩子需出示的材料

  1.生育待遇表(外地生育加异地就医表)

  2.住院发票

  3.出院小结

  4.出院总清单

  5.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7.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8.产检(发票和结果对应)限额:560元

  9.单位收款帐号

  人流需出示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发票

  4.病例

  5.疾病证明书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篇3

  一、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xx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二、生育保险报销中需要的材料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用人单位及职工本人就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费用,男职工在配偶生育期间的看护假假期津贴向统筹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的程序。具体的流程如下:

  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配偶生育的男职工需要提交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男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提醒: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期限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参保职工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该职工的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按照所在统筹地区的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生育保险报销该准备的材料分为以下两钟:分娩和计划生育。

  (一)分娩

  1、《结婚证》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2、《生育服务证原件》(外地户口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务证,如果不能提供,则需要提供外地正规的生育服务证)一份、复印件两份;

  3、《出生医学证明》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4、《医疗蓝本》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5、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原件一份、复印件两份;

  6、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7、《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8、《生表一》两份,男方女方单位均加盖公章;

  9、《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10、《生育报销汇总表》一份,加盖公章。

  (二)计划生育

  1、《结婚证》原件、复印件两份;

  2、《医疗蓝本》原件、复印件两份;

  3、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人工流产的需注明孕几周)原件、复印件两份;4、所有医院的单据原件;

  5、《生育报销审批表》两份,加盖公章;

  6、《生表一》两份,加盖公章;

  7、《生表二》两份,加盖公章。

  人们在生活中比较关心生育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因为这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申请保险报销的过程中,需要单位提供参与社会保险的表格,职工需要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参与社会保险的单据和申请表等,社会生育保险分为分娩和计划生育两个部分,因此需要具体分析。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篇4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1、生育保险适用对象是具有本市城镇户籍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或者失业生育妇女。

  2、缴费基数:以用人单位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为本单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基数。

  3、缴费规定:用人单位每月按缴费基数0.8%的比例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城镇生育保险费。

  4、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布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享受1个半月。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1个月。

  5、生育生活津贴标准(生育妇女缴纳社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

  (1)从业妇女:按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

  (2)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者:最高不超过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内的失业妇女:按经失业保险机构核准的本人生产或流产当月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乘以本人按规定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期限计发。例如:25岁职业女性,月收入2500元,按正常情况生育,可享受3个月每月2500元左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外加生育医疗费补贴2500元,共计约10000元。

  (4)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或不满7个月早产的,享受2500元。 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享受4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或者患子宫外孕的,享受200元。如果没有缴纳生育保险就不能享受以上待遇,如果有生育保险,要在当地的社保中心领取。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年(含一年);

  2、参保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等)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用人单位或其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

  3、出院后90天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明确其医院级别,无法确定级别的视为一级医院。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规定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险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其宗旨在于通过向生育女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待遇,保障她们因生育而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的基本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帮助生育女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从而体现国家和社会对妇女在这一特殊时期给予的支持和爱护。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篇5

  申领女职工生育生活津贴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2.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门诊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复印件。

  3.《参保单位帐号表》。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女职工分娩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复印件、

  《女职工流产、引产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医学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申领男职工护理假工资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男职工护理假工资申领表》、《参保单位帐号表》、《身份证》原件。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

  申领异地就医、非选定医院急诊急救生育医疗费补贴所需资料

  1.《医疗保险卡》、《医疗保险就医手册》、《医疗费收据》、《门诊医疗费用处方明细》原件或《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

  2.《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住院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首页》、《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单》或《分娩记录单》、《出院小结》),门诊患者需提供《手术记录单》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生活津贴申领表》、《参保单位帐号表》、《异地生育申请表》或《非选定医院急诊、急救住院登记表》、《医院等级证明》。

  妊娠分娩的另需携带:《出生医学证明》《一孩生育登记单》或《二、多孩生育登记单》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计划生育晩育政策的还需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流产、引产或计划生育手术的另需携带:《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或《批准终止中期以上妊娠证明》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用B5纸复印。

  各种材料内容要求:

  1.收费专用收据原件,并加盖就医医院住院收讫章。此收据需有所在地财政部门或税务部门票据专用章。各项费用应清晰、准确。

  2.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日清单或门诊医疗费用的处方明细。

  ①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及日清单要列出费用名称、费用数量、费用单价、费用金额。费用总金额必须与收据总额一致。

  ②门诊医疗费用的处方需字迹工整,书写规范,每种药品标注单价、数量及金额,要求每张处方各种药品金额之和与该张处方合计金额相符;所有处方药品金额与收据上所对应的药费(西药费、中成药费等)相符。

  ③商品名的药品需标注该药品的通用名,每种药品要标注剂型(针剂、片剂、颗粒剂等)。

  ④住院医疗费用明细汇总单需加盖就医医院住院收讫章,门诊处方明细需加盖医师章。

  ⑤涉及婴儿的医疗、护理、保健等费用要求单独列出或在明细中有明确标记。

  3、医学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医疗机构证明印记(如:病历复印专用章)。

  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女职工的生育保险则由国家财政单独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用人单位,由本单位承担女职工的生育费用。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篇6

  一、顺产、剖腹产报销

  顺产剖腹产一级医院2700元3800二级医院2900元4200三级医院3000元4400

  二、产假报销

  1、怀孕不满2个月15天;

  2、怀孕不满4个月30天;

  3、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

  4、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

  三、生育津贴报销

  生育津贴的领取金额=分娩当月单位平均缴纳工资基数÷30×产假天数

  举例说明:你所在地区的产假天数为128天,刚顺产一个宝宝,单位员工的`上一社保年度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你上一社保年度月工资是1万元,则你能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8000÷30×128=34133元,这部分由社保基金支付。由于你的工资高于单位员工的平均工资,因此超出的部分2000÷30×128=8533元由单位支付,总共领取的生育津贴金额为42666元。

  2017年生育保险能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足额缴纳生育保险;

  2、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并持续缴纳生育保险;

  3、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2017年生育保险能报销材料

  1、计划生育证明(即准生证)

  2、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即出生证)或户口簿

  3、诊断证明(生产医院开的生产证明,出院时开的)、费用凭据(出院时打印的)

  4、本人身份证(代办的提供代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5、属异地或境外难产提供住院费用明细,生育险能报销多少钱?

  6、属异地或境外剖腹产提供:

  (1)手术证明

  (2)费用凭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篇7

  生育保险报销时间

  生育保险报销有一定的时间期限,在此期间,劳动者可以向相关单位申请报销。若是错过了生育保险报销时间,是没有补办申请的。

  我国生育保险时间一般为宝宝出生后18个月内,当时由于各省市大部分会针对当地实际情况而制定相关条例,所以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这点需要我们格外注意的。生育保险报销时间应当以当地的社保中心规定为标准,有一些是18个月,也有10个月亦或者6个月的甚至更少的。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生育保险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享有的,需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者才能享有:

  1、女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费,并且在女性职工生育时,为其缴费累计达12个月。

  2、生育者必须符合我国基本国策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生育保险报销要在一定期限内准备好相关材料再向生育保险处申请报销方可,现在我们来看一下生育保险报销必备材料:

  1、女性职工需要准备好本人身份证、计划生育证以及婴儿出生证。若是享有独生子女的优惠待遇,需要准备独生子女症。

  2、生育过程中的医疗费以及药费的发票

  3、剖腹产发票金额在5000元以上,顺产金额在三千以上的需提供医院的医嘱单和药品清单。

  4、男性职工需要准备结婚证、配偶户籍本以及男女双方身份证。若女方为没有工作单位的,需要提供失业证。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篇8

  生育保险政策

  生育保险是国家为了保障女性职工在分娩期间以及流产期有基本经济保障而出台的福利性政策。生育保险政策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女性的关爱与爱护,有利于促进我国和谐社会发展。生育保险政策是一项福利性政策,也是女性职工的福音。生育保险政策是女性职工生育期间的最基本保障,同时也是我国在生育保险方面的一些问题的重要法律依据。生育保险政策的出台从根本上维护了我国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让我国职工有法可依,维护自己的权益。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

  生育保险报销多少?生育保险主要报销哪些方面?这些都是需要我们自己去了解的。其实生育保险报销主要包括基本医疗费以及药费,其中基本医疗费包括检查费、手术费、接生费以及住院费。生育保险报销一般是由生育保险基金处按照一定标准比例来支付,超出的部分则由用人单位支付。在这女性职工生育出院后,由于生育而引起的疾病也可向生育保险基金处申请报销。生育保险报销时有生育保险基金处发放的,由于各地的生育保险报销时间都有所不同,有一些地方是宝宝出生后18个月,有一些是6个月甚至于更少的,这些就需要我们自己去了解当地的相关政策了。

  生育保险责任范围

  生育保险是每个人都享有的吗?不,生育保险也是有它对应的责任范围,并不是人人都享有的。其实生育保险责任范围为我国法律允许范围内的劳动者,并且要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女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有为职工购买生育保险费,并且在女性职工生育时,为其缴费累计达12个月。职工个人是不能购买生育保险的。

  2、生育者必须符合我国基本国策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

  生育报销申请方法

  生育保险的报销时怎样的?过程复不复杂?很多人是因为不了解才会耽误时间,其实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指劳动者向地区生育保险基金报销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等的一个流程。现在我们来看一下生生育保险报销的具有流程:

  1、女性职工在怀孕后需要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去区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把准备好的资料交由工作人员审查核对后,签发医疗证。

  2、女性职工在休产假30天内,亦可以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把生育者所提交的申报材料交由社会劳动保险处保险窗口核实办理。

  劳动妇女只要参加了生育保险,且交费时间符合当地规定,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但是生育保险在绝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通过单位办理。而交费时间,全国各地规定不同,最长1年,最短1个月,只要生育前交满,就可以享受了生育保险。

  ① 生育费用。规定好顺产与剖腹产分别给多少,定额给付,还包括产检费用。

  ② 生育津贴。法定产假期间的工资收入,金额等=交费基数/30x法定产假时间。

  ③ 顺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x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难产津贴=(上年度参保职工本人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基数/30天)x享受生育产假的天数

  正常产假为90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个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7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流产假以四个月划界,不满四个月的,给予15~30天的产假;满四个月以上的,休息42天。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篇9

  一、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女职工生育或中止妊娠,在规定的休假期内享受生育津贴;

  2、女职工在妊娠期、分娩期、产褥期内可报销生育医疗费;

  3、可报销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费用;

  4、妊娠妇女享受一次性围产期补贴。

  二、长春生育津贴政策

  1、女职工生育休假为158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休假时间内享受生育津贴;

  4、女职工怀孕28周以内中止妊娠的,根据妊娠时间休假21天至42天;

  5、怀孕28周以上中止妊娠的,休假98天。

  三、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政策

  1、流产400元;

  2、顺产2400元;

  3、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

  4、生育营养补贴300元;

  5、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四、长春男职工报销范围

  1、报销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费用;

  2、参保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符合国家和省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或新生儿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50%;

  3、在配偶生育期间,可领取15天的生育护理补贴,补贴标准以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计发。

  五、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2、用人单位足额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并持续缴费;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六、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生育报销基本材料

  ①本人劳动和社会保障卡;

  ②身份证;

  ③结婚证;

  ④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证明。

  2、正常生育报销材料

  ①《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②《生育证》;

  ③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④分娩方式证明。

  3、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报销材料

  相关医学证明(注明妊娠月份及流产原因)。

  4、职工本人银行存折账号(按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银行提供)。

  5、委托代领报销材料

  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七、长春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篇10

  一、妊娠期门诊常规检查费用结算标准

  按参保居民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备案起至入院分娩前的时间,将围产检查时间分为:小于等于90天、大于90天且小于等于150天及大于150天,并分段分标准拨付(具体标准见附件1)。

  二、住院分娩结算标准

  按顺产、无痛分娩、非难产剖宫产(即孕妇或家属自行要求剖宫产)、难产剖宫产及不同等级医院执行不同标准拨付(具体标准见附件1)。

  无痛分娩应用无痛麻醉的药品、无痛麻醉术时发生的费用,居民生育保险资金支付比例参照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执行。

  多胎妊娠每多生育一个胎儿或阴道助产(产钳、胎吸和臀位)每例在原相应定额标准基础上增拨450元。

  参保人员施行生育手术时需做相关附带手术的医疗费用,居民生育保险资金按80%支付。

  增拨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记帐,按月申报,年终决算时拨付。

  三、大额费用补贴标准

  单次住院应由居民生育保险资金支付的生育基本医疗费用,超过定额50%以上部分至2万元的、2万元以上至5万元的、5万元以上的分别按70%、80%、90%给予医疗机构补贴。

  四、转诊费用结算方式

  按职工生育保险转诊费用结算方式执行。

  五、月度结算支付方式

  应由居民生育保险资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经办机构按以下方式结算给定点医疗机构:当月实际发生应由居民生育保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超过当月定额标准费用时,按定额标准费用的95%拨付;当月实际发生应由居民生育保险资金支付的医疗费用未达当月定额标准费用时,按实际发生医疗费用的95%拨付;年终根据考核情况将年度中每月拨付时预留的5%按规定返还。

  六、年终决算标准

  当年实际发生的应由居民生育保险资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大于年度定额结算费用,在定额结算15%以内的超支部分,定点医疗机构承担50%;15%以外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

  当年实际发生的应由居民生育保险资金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小于年度定额结算费用,在定额结算15%以内的节余部分,按50%奖励给定点医疗机构;15%以外的部分,由经办机构调剂使用或结转下一年度使用。

  七、结算考核指标

  (一)难产剖宫产率。每月按28%进行预结算,年终实行考核决算(具体考核标准见服务协议)。

  (二)自费比例。为减轻生育保险参保居民负担,除特需服务外,参保居民年度住院发生的非基本医疗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比例应控制在15%以内。

  (三)转诊率。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转诊规定,控制市外转诊。转诊率为三级医院≤2%,专科和二级医院≤1%。

  (四)诊疗行为。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生育保险政策和服务协议规定,规范诊疗行为。对降低住院标准、分解围产检查费用和住院费用、违反输血规范、出具虚假病历等违规行为所发生的不合理费用,从预留的居民生育保险资金拨付中扣除。

  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 篇11

  生育保险属于强制性保险,由本人所在单位进行交纳,而且是用人单位必须为你交纳,个人是无法交纳的,生育保险是国家立法对女职工权益保障的一种社会政策,分享了你知道温州生育保险报销的标准吗?

  温州生育保险报销报销标准

  按照下列标准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

  (1)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含自然流产、人工流产)或者患子宫外怀孕实施手术的,医疗费补贴为200元;

  (2)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3)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引产(含死胎、畸形)的,医疗费补贴为1500元;

  (4)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7个月以下早产的,医疗费补贴为1800元;

  (5)难产的,医疗费补贴为2500元(其中剖宫产的,医疗费补贴为4000元)。

  属下列情况之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支付所有生育保险待遇:

  (1)违反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及擅自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2)职工所在单位未参加生育保险或拖欠生育保险费的;

  (3)申请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

  (4)其他不符合生育保险规定的。

  报销条件

  在我中心参保的缴费满12个月的单位在职人员。

  报销材料

  1、医疗费用收据;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出院记录或医疗证明书;

  5、计划生育管理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医疗机构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7、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复印件。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填写《温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盖章后连同材料提交给业务管理员;

  2、由业务管理员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3、材料齐全的开具《生育保险回执》;

  4、经业务管理员审核,科长复核;

  5、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回执》到业务管理员处领取《核定单》及相关材料到指定银行窗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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