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和护理补贴待遇申领指南
合肥男职工如何申领生育医疗费补贴和护理补贴待遇?下文是为大家精选的具体办理流程,欢迎大家阅读。
一、事项名称:
男职工生育医疗费补贴和护理补贴待遇申领
二、设定依据:
(一)、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第133号令)
(二)、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服务机构定点管理办法(合劳社秘[2008]4号)
(三)、关于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支付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劳社秘[2008]28号)
(四)、关于调整我市职工生育保险医疗待遇的通知(合劳社秘[2012]134号)
(五)、关于公布合肥市生育保险“生孩子不花钱”医疗机构定点资格的通知(合劳社秘[2012]174号)
(六)、关于生育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劳社秘[2014]393号)
三、申请条件:
(一)用人单位按照《合肥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及时参保、连续缴费,其参保职工自履行足额缴费义务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二)参保职工生育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参保职工在生育保险定点服务机构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四、办理材料:
社保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生殖保健服务证(或生育证)、婴儿医学出生证(及复印件)、住院发票、出院小结、配偶户口簿(及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及复印件)。
五、办理时间
生育后4个月内申报。
六、办理地点:
合肥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三楼7-9号窗口
七、办理电话:
0551-63536357
八、办理流程:
生育医疗费补贴:男职工配偶未就业在女方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参加城乡居民享受不足1000元的可以申报生育医疗费补贴。
护理假补贴需符合参保男职工其妻为农业家庭户且未参加生育保险的,产假期领取独身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条件,享受男职工护理假津贴500元。
用人单位携带审核后《合肥市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及材料到合肥市生育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核定待遇的次月末(30日),转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代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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