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时间:2022-06-27 07:46:54 生育保险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1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

  1、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包括男职工本人)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和生育津贴。

  2、参保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3、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门诊产前检查、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4、参保女职工退休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2

  一、生育保险包括的内容

  1、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包括男职工本人)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一次性营养补助费和生育津贴。

  2、参保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门诊产前检查、分娩、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3、参保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门诊产前检查、分娩、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营养补助费。

  4、参保女职工退休后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取出宫内节育器、流(引)产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后的'新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哪些情况可以增加60天产假?

  (一)自20xx年1月1日(含1月1日,下同)起,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60天,享受生育津贴。

  (二) 符合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原条例和新条例生育子女,女方20xx年3月30日尚处于国家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可以顺延享受新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增加产假和生育津贴。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前生育的是否可以增加产假?

  20xx年12月31日之前符合规定已生育一孩、二孩的,仍按之前规定执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前符合政策但未办理《生育证》的是否可以享受待遇?

  20xx年12月31日之前符合二孩生育条件但未办理《生育证》生育二孩的人员,属于违法生育,按规定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符合生育政策的流、引产人员由镇街卫生计生办出具相关证明,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4、《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改前符合政策但未办理《生育证》的是否可以享受待遇?

  20xx年1月1日至21日期间符合生育条件的流、引产人员或生育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卫生计生办开具符合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办理生育保险待遇。

  5、享受生育保险政策,计生部门可以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有哪些?

  在政策过渡期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目前可根据《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一孩优惠政策告知单》、《生育证》、《生育政策过渡期生育子女备案表》、《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证明》等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合法生育证明材料办理生育保险相关业务。待新的《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正式启用后,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凭《生育服务手册》、《流动人口生育服务登记证明》,具有特殊情形再生育的夫妻凭《生育证》,持外省生育证明材料的,可由居住地镇街卫生计生办核实出具符合政策生育证明办理生育保险相关业务。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3

  实施生育保险制度主要目的就是确保生育女职员及时得到医疗服务,同时保障其生育期间基本生活。因此我国政府要求用人单位必须按照规定为职员参加生育保险。有市民问,参加生育保险后,可以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项目?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答】:生育保险属于社会保险重要组成部分,其可享受的待遇有很多。每个地方的生育保险待遇都不同,一般包括如下项目:

  1、产假。根据我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2、生育津贴。根据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在没有实行生育津贴制度的省市,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发放产假工资。

  3、生育医疗费用。女职工门诊产前检查、分娩、生育并发症、计划生育手术(包括男职工本人)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其具体报销标准根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4、男职工生育待遇。符合规定男职工可以享受的一定时间陪产假。或参保男职工配偶为无业人员,可以享受男方生育保险。具体享受标准、享受条件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执行。

  5、其它生育保险待遇。例如失业期间生育补助、一次性分娩补助等等。

  【相关问题】

  一、生育保险费用由谁支付?参加生育保险后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回复】:生育保险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制度,职工本人无需缴纳。职工参加生育保险后可以享受生育津贴/产假工资、生育医疗费用、产假等待遇。

  二、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哪些?参保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回复】:现行我故哦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产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男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等等。但并非参加生育保险即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满足一定条件。例如在青岛只有计划内生育,且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一年方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三、生育保险是什么意思?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回复】:生育保险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4

  【婚姻家庭】我国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相关法规,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这三项内容:

  (1)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天乘以产假天数。

  (2)女职工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和治疗费。

  (3)职工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

  【婚姻家庭】办理再生育子女手续时申请人应当提供哪些材料?

  (一)身份证明;

  (二)户籍证明;

  (三)婚姻状况证明;

  (四)已有子女状况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的,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项和第二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应当提供本人是独生子女的声明。

  (二)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二款第四项、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部门的鉴定材料或者诊断证明材料。

  (三)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应当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

  (四)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应当提供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从事出海捕捞有关证明。

  (五)依据《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第四款和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应当提供收养证明。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相关文章:

生育保险的待遇包括哪些09-07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07-12

常州生育保险待遇具体包括哪些项目08-07

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哪些内容10-19

武汉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08-10

无锡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07-16

无锡生育保险待遇主要有哪些07-12

重庆参加生育保险的外籍职工能享受哪些生育保险待遇07-18

如何申领生育保险待遇07-12

生育保险待遇知多少?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