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东莞失业保险新政常见问答

时间:2017-07-28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新《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4年7月1日起实施,东莞根据新条例,对失业保险政策进行了相应的调整。但对于众多在职状态的市民和网友而言,新政依然陌生,存在不少疑问。7月10日,东莞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就市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回应。

  1问:异地务工人员如何享受失业待遇?

  市社保局:享户籍人员待遇,个人按0.5%缴费

  7月9日,东莞市出台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异地务工人员失业登记管理试行办法》,异地务工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那么,如何才能申领待遇呢?

  东莞市社保基金中心副主任麦瑞玲称,从2014年7月1日起,非本市户籍失业保险参保人由个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调整为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费率统一为个人缴费工资的0.5%。同时,单位缴费费率由原来的0.5%,调整为1.5%。

  麦瑞玲介绍说,东莞300多万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当中,有80%都是非户籍人口。原来这些非户籍的参保人失业后只能领取一次性的失业保险金,但是新的政策后,他们也可以像户籍人口一样按月领取失业待遇。同时,由于此次新增了多项失业待遇,因此,无论是户籍还是非户籍的参保人,调整后,所享受的失业待遇都有所提高。

  此外,麦瑞玲还强调,从7月1日起新增的办理失业保险申领手续的人员,每个月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说明就业情况,办理验证之后,次月发放失业保险金。

  2问:失业保险最多可以领多久?

  市社保局:连续参保14年后可领两年

  失业保险具体如何领取也成为市民关注的焦点。市社保局失业保险科科长熊素冰详细介绍,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是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计发。失业保险缴费时间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24个月。

  根据这一计算规则,市民连续14年缴交失业保险便可领到最高上限即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此外求职补贴按本人失业前12个月平均缴费工资的15%计发,随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领取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3问:主动辞职没有失业待遇?

  市社保局:被辞职和合同期满才有失业金

  东莞南城的王先生说,自己在单位很不顺心,效益也不好,想辞职。但根据东莞新的失业保险政策,主动辞职不能享受失业待遇。

  熊素冰回应称,自愿主动离开原工作岗位而暂时失业,发生的责任在于职工本人,因此这种情况的失业人员不能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如果合同期满了、企业破产等客观原因造成失业,则属于非本人自愿失业,也就是与职工本人无关的原因造成的。这类失业现象的发生责任不在职工本人,因此这种情况的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市社保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科长香杰炜还强调说,申请失业保险需要准备材料,首先要有权威机构证明是属于非本人意愿失业的,如劳动仲裁的证书、劳动合同总结书等。

  4问:企业变相让员工“主动辞职”怎办?

  市社保局:需走法律途径鉴定离职原因

  很多企业在结束雇佣关系时为了减少自己的损失,采取多种方式,让员工变相“主动辞工”。如何证明非个人意愿失业,以享受到失业保险待遇?

  熊素冰表示,需要寻求法定的程序,寻求法律部门帮助,来鉴定离开单位真正的原因。

  市社保局养老失业待遇核发科科长香杰炜提醒说,享受失业待遇,必须在失业前,用人单位已经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失业单月可到劳动部门登记,当月到参保部门领取。需要提供失业保险申请表、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身份证和社保卡的原件和复印件等。

  此外,在申请时,工作人员会当场受理,受理后,在当月按规定计算可申领月数后,下个月15号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数据

  全市结余13.6亿失业保险金

  2013年,东莞市失业保险基金征缴收入3.99亿元,发放的失业保险金和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分别为0.44亿元和1.55亿元。

  截至2013年底,东莞市失业保险金结余13.64亿元。

  点评:东莞市委党校教授王学敏说,东莞存在13亿多的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跟东莞的人口结构和就业结构有关系,而别的城市未必有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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