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时间:2020-10-11 16:01:01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株洲市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株洲市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36万参保人直接受益!

株洲市降低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从株洲市人社局了解到,株洲市近日已正式印发《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促进就业预防失业工作的实施办法》。除了将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降至2%,对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基金还将给予一定稳岗补贴。

  失业保险费率

  从3%降至2%,自今年3月1日起调整

  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工作人员介绍,从2015年3月1日起,全市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由原来的2%降至1.3%,个人缴费比例由原来的1%降至0.7%。3月份至当前多收的金额以退款转收缴的方式划进单位余额,已经离职人员的`个人部分金额也一并退入原缴费单位的个人部分余额。

  截至目前,株洲市有36万人缴纳了失业保险金,3400余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

  记者算了下,假设某单位缴费基数为3000元,那么单位缴费额为3000*1.3%=39元,较调整前的3000*2%=60元,减少21元。个人缴费额为3000*0.7%=21元,较调整前的3000*1%=30元,减少9元。

  稳岗补贴

  不裁员或少裁员的用人单位有机会获得

  对于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用人单位,失业保险基金也将给予一定稳岗补贴,用于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岗位补贴以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其中采取有效措施稳定职工就业岗位的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可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对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其他用人单位,可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缴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

  参保单位可向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报资料,通过多部门复核,并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凭单位收款收据,拨付稳岗补贴资金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

  目前,株洲市已有200多家企业提出了申报。

  失业保险金

  失业期间自主创业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为鼓励创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实现创业、领取营业执照的失业人员,还可以将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一次性发放作为创业扶持资金。

  申报对象按要求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申报资料后,经办机构10天内将完成资料的审核工作,并将审核信息反馈给申报对象。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于当月经系统发放至个人在银行开设的领取失业保险金账户。其中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金额=当前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剩余享受月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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