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

时间:2017-08-14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8月8日,我市启动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目的是为了为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岗位的社会责任,鼓励企业不裁员、少裁员。

  贵阳2016年度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申报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申领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补贴标准为按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同一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2016年稳岗补贴申报时间为8月8日至9月30日,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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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贵阳市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依法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

  据了解,申领稳岗补贴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三个条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环保政策;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上年度没有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补贴标准按照不超过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稳岗补贴。同一企业每年只能享受一次稳岗补贴。

  今年12月16号,贵阳市发放了首批稳岗补贴605.4万元,激励企业稳定就业,惠及1.19万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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