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16

时间:2017-08-18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下面就是YJBYS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2016,仅供参考!

  办理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参加失业保险;

  2.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3.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4.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办理材料

  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寸照片:3张一寸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1、单位解除合同关系后15天内将失业人员的档案及材料送到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的区县人力社保局。

  2、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一寸照片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社保所办理失业登记。

  3、失业登记完成后,需要马上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手续,并自行选择银行发放。

  4、失业人员还须每月向社保所如实报告本人的求职经历、就业状态和培训等情况,履行申领失业保险金签字手续。

  办理地点

  北京各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电话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60日内办理,逾期无效。

  办理费用:不收费

  温馨提示:

  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另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作为扶持生产资金。另外,在2015年4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

  领取程序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失业保险后,劳动者离职后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条件和程序如下:

  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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