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时间:2020-09-02 09:45:01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廊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廊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基数低于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

廊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廊坊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参保单位和职工缴费基数低于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高于设区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

  廊坊失业保险金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

  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

  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

  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廊坊失业保险金领取注意事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通知》要求,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规定参加其失业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的'职工医保,由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统一办理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缴费率,原则上按照统筹地区的缴费率确定。缴费基数可参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最低不低于60%。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自参加职工医保当月起,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住院和门诊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不再享受原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补助金待遇。

  廊坊失业保险参保地点

  廊坊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广阳道19号

  电话:2227974

  安次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银河北路曙光道14号

  电话:2114311

  广阳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

  地址:廊坊市荣福道2号

  电话:2112257

  五、廊坊失业保险参保时限

  办理时限:即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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