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稳岗补贴政策

时间:2020-10-28 13:59:26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温州市稳岗补贴政策

  温州市稳岗补贴政策如何呢?大家是不是迫不及待想了解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温州市稳岗补贴政策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更好地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根据有关通知,2016年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简称:稳岗补贴)申报工作现已开始受理。

  此次申报对象为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岗补贴。申报企业需为在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开区参保登记的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企业裁员人数与在职职工总人数之比)低于温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补贴标准为2015年度申报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企业可将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于即日起至6月30日,携带相关材料向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企业可登陆温州人力社保局官方网站

  延伸阅读

  2016年温州市区企业稳定岗位补贴开始申报

  一、申报对象

  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的企业,可以申请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

  二、申报条件

  在鹿城区、瓯海区、龙湾区、经开区参保登记的单位,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2015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温州市城镇登记失业率2%。(企业裁员率是指企业裁员人数与在职职工总人数之比。)

  三、补贴标准

  稳岗补贴标准为2015年度申报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四、申报材料

  (1)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2015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裁减人员情况说明(附件2)。

  五、申报时间

  2016年5月1日—2016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受理地点

  企业向参保地人力社保部门所属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各经办机构地点为:市本级,温州市就业管理服务局

  地址:学院中路303号204室

  电话:89090319 89090320

  鹿城区:鹿城区就业管理服务处

  地址: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317室

  电话:88990918

  龙湾区:龙湾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地址:永中街道高新大道166号318室

  电话:86966769

  瓯海区:瓯海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地址:将军桥荣新路28号4楼

  电话:88520579

  经开区:经开区人力资源局

  地址:明珠路850号滨海园区管委会5218室

  电话:86996803

  七、资金使用

  企业可将稳岗补贴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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