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失业保险缴费指南
失业金就是为了帮助失业人员在没有工作时,能够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资金扶助。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赣州失业保险缴费指南,仅供参考!
赣州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改革前:赣州市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2%,个人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1%
改革后: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由现有3%降低至2%,用人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为1.5%,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比例为0.5%。
赣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度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3选1)
1、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月缴费基数,即缴费基数下限为2325元
2、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为月缴费基数,即缴费上限为11625元。
3、在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300%之间的,以实际工资额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注:2014年度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收入3875元。
赣州失业保险缴费方式
单位代缴:
失业保险费用是由单位缴纳,非个人缴费。
按月缴交,职工个人缴交部分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
赣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指南
办理条件
(1)单位和个人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愿意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单位:
1、单位参保变更报减人员中的失业人员名单材料;
2、单位与参保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证明书或说明书)原件。
失业者:
1、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介绍信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照片3张;
2、《就业失业登记证》;
3、《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办理流程
单位:
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7日内持上述材料报经办机构备案,经过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初审。
失业者:
当事人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60天内,持上述材料到当地办理:
1、失业登记手续,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相当于失业求职证明),
2、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待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10天内告知本人。同时,失业人员应接受劳动就业部门提供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
3、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
温馨提示: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办理签领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当月失业保险待遇。
办理地点
赣州各县市的社会保障部门
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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