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时间:2020-08-23 11:42:31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南京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南京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为多少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南京2017年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南京社保缴纳比例及基数

  社保缴纳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 ,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9%,个人2%+大病保险10元

  失业保险:从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统一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应缴纳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

  工伤保险:单位0.5%,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单位0.8%,个人不缴费

  延伸阅读:南京取消失业保险领取7日备案 填一份名册即可领取

  我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但用工单位未在7日内上报给失业保险机构备案,现在我拿不到失业金,该怎么办?”以前,失业人员要拿领取金之前,失业前所在单位须将失业人员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受理其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备案手续,因用工单位的疏忽或者其他原因,这道手续“卡”住了一些失业人员拿失业金。

  不过,昨天南京市人社局发出通知,自8月1日起,南京市取消7日内备案的手续,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无需7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交职工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南京市终解、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等资料进行备案审查,只需填报《南京市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及社会保险关系变更申报花名册》,根据《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将失业人员名单告知社保经办机构即可。

  对于很多职场人士来说,现在辞职、跳槽是很稀松平常的`事。不过主动辞职是拿不到失业金的。记者了解到,领取失业金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同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失业后有求职要求等等。现在领取失业金手续简化了,但失业人员档案材料仍应完整齐备,用人单位在转移失业人员档案时,要将最后一期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及终解证明材料等存入职工档案。

  失业金能拿几个月呢?据南京市人社局12333热线工作人员介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年但不满10年的,每缴费满1年可以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纳失业保险满10年以上的,可以领取的期限为24个月。

  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具体标准为: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0%确定;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45%确定;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50%确定;但失业保险金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按照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南京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金最高能拿到17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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