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失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时间:2017-05-09 编辑:苏钰娟 手机版

  重庆失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应该如何操作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点击进入》》》》》》重庆失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重庆失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

  延伸阅读:

  重庆失业保险办理程序及材料准备

  1.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手续。

  2.单位形成决定后,应及时将失业人员的档案进行整理装订成册(十五个工作日内)送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

  3.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开出《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和《重庆市企业失业职工档案收交通知书》及装订成册的失业人员档案材料(档案内必须附有:职工参加工作的招工录取通知书;劳动合同;单位形成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决定)书;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

  4.经失业人员户口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其按照各区、县的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以及应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凡是符合失业保险条例及其失业保险规定的失业人员,单位未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或者单位因欠缴失业保险费在限期一年内仍未缴清所欠的失业保险费,造成失业人员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单位应按照失业人员工作年限应享受失业保险金的120%予以赔偿。

  2.失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应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原已办理的失业保险登记(即:缴费年限)仍然有效,只是将中途未申报或应缴纳的失业保险费补申报、补缴纳,前后的缴费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重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重庆失业保险查询个人账户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