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

时间:2022-03-07 17:24:05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

  现在的人对于失业有着复杂的心情,对于失业的人,是否了解失业保险金呢?失业保险金是怎样一个概念?怎样才算是失业保险金?对于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具体要怎么做呢?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欢迎大家阅读。

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


  

  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1

  失业保险金

  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

  一、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二、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要求个人具备

  1、不是个人原因失业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的。

  3、有再就业要求的。

  4.愿意接受再就业培训的

  三、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2、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3、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4、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四、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每月约400元以上),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障金是交满一年为基点可以申领3个月,每多交一年在此基础上增领2个月,即交2年领取5个月,3年领取7个月,类推但最高只有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报销医药费60%到80%。

  五、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通过以上与小编一起了解了什么叫失业保险金,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步骤,对于这方面的内容,您都了解了吗?如果您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方法存在着有不明确的地方,可以通过咨询,这里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您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中的不明确的地方,切实保障您自身利益,领取属于您的失业保险金。

  必备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办理部门:

  各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金领取对象:

  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2、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程序:

  1、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本地城镇户籍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7日内,由用人单位持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职工档案,户口簿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减少受理凭证或提供盖过登记章的养老保险手册(单位已办理社保减少手续,但由于结算原因,五险库仍显示为参保状态时提供)送职工户籍所在区就业服务机构。

  本地城镇就业转失业人员应在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办理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后,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开展求职活动,并按月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每月10、11日(遇节假日顺延),失业人员本人凭失业证、私章到户口所在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室办理领取手续,每月22日起失业人员可持太平洋卡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不到经办机构(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接受失业状态确认和就业指导的,视同已重新就业,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其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按规定给予保留。

  (2)外城镇失业人员选择在户籍所在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

  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及时到失业保险征缴机构办理停保手续,并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文件(原件)、《外城镇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失业保险视作缴费年限认定表》(具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需提供该表格)、若为99年以前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另需提供劳动合同或招工录用表复印件等资料报送原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申报的相关资料7日内核定完毕失业人员应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应在用人单位申报资料7日后至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杭州市就业服务局财务管理部(中河中路242号劳动大楼409室)办理失业保险基金的转移手续。

  被保险人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被保险人失业后,需具备哪些条件才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

  问:失业人员应如何办理登记,如何领取?

  答:本市城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或工作关系的证明、《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符合领取失业保险条件的失业人员,进行失业登记,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问: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根据什么确定的?

  答: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问:在哪些情况下,职工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累计工作时间不满1年的;

  (二)辞职或自动离职的;

  (三)依照法律、法规或是人民政府的规定、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其他人员。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怎样的?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很关心,但是,却不太了解的知识。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

  网友提问: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是怎样的?

  律师解答: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计算方式。它是指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本人工资是指由单位支付的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不包括其他来源的收入。

  在确定缴费基数时,各地可以根据情况统一规定各单位以哪一个时期的工资总额和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如:可以上一年度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平摊到本年度各个月份,每月按相同数额征收;可以上月单位工资总额为基数,按实际发生数确定征收数额;对工资总额不易认定的,可由负责征缴的机构参照当地工资水平和该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核定缴费基数。个人缴费基数的确定方法应与单位相一致。

  失业保险金的缴纳标准是什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社会团体按照本单位专职人员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专职人员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国家机关按照本单位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其事业编制人员、劳动合同制工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

  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难以确认工资总额的单位,按照单位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人数计算工资总额。

  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或者职工本人工资低于所在市、州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1、缴费期限规定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主观意愿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要求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注意事项

  相关劳动合同法规定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2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2016年及领取方法

  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2013年最新公布数据显示,东莞最底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因此失业保险金为1048元/月(计算方法:1310元×80%=1048元)。

  东莞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按照规定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领取金额:

  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东莞最低工资标准×80%=失业保险金

  根据东莞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1310元/月计算

  东莞目前的失业保险金金额为:1048元/月

  东莞失业保险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工资为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基数上限为本市上年度城镇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下限为本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每社保年度(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由市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

  从7月起,新增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统一参加我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7月前已开始领取失业保险金直至7月仍处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继续维持其参加的医疗险种直至其此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结束。

  申领失业待遇需注意事项:

  1、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原件需写明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原因。

  2、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月数计算跟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直接相关。如您在东莞市外有参加失业保险且需要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的,应当办结转移手续后再提出申请失业保险金。

  3、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请务必从办理手续的次月起每月1次(办理时间:每月1日至月底最后二个工作日前)携带身份证或社保卡、失业就业登记凭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资格验证手续。验证通过的,当月的失业保险金将于次月发放,且当月失业代缴基本医疗保险才会生效,才能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验证或验证不通过的,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停缴基本医疗保险费;无正当理由连续两个月不验证的,视同重新就业。

  4、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只能重新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后才能提出。

  5、申领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的,需在《职业技能鉴定证书》颁发之日起90日内申请;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申请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3

  【受理机构】:东莞市社会保障局

  【咨询电话】:xxx

  【办理期限】: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到社会保障部门办理

  【适用对象】:东莞市户籍失业人员

  【温馨提示】:非东莞户籍失业人员请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

  东莞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东莞失业保险金标准是按照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2013年最新公布数据显示,东莞最底工资标准为1310元/月,因此失业保险金为1048元/月(计算方法:1310元×80% = 1048元)。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已办理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失业保险金要提供什么资料?

  1、《失业保险金申请表》;

  2、《就业失业手册》;

  3、《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

  4、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5、一寸彩照一张;

  6、银行存折(有社保IC卡的不需提供)。

  如何申领失业保险金?

  1、申请人在解除劳动合同60天内每月25日前,向居住所属的区或镇社保机构提交申请资料;

  2、经办部门对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卡》;

  3、申请人携带社保卡(存折)、《失业保险待遇卡》于次月15日后,到广发银行东莞分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申领失业金常见问题

  一、我是东莞本地人,现在失业了,请问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提供哪些资料?

  回复:《失业保险金申请表》、《就业失业手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一寸彩照一张、银行存折。

  二、我想辞职了,之前失业保险已经买了两年,请问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回复:不可以,按照规定主动辞职的不可以领取东莞失业保险金。

  三、我东莞户籍,现在失业了,想咨询一下申领东莞失业金需满足什么条件?

  回复:简单而言就是必需满足三个条件:缴费满一年,非自己意愿失业以及有求职要求。

  失业保险金领取方法4

  怎么办理失业保险待遇?

  问:我刚刚失业了,请问可以拿失业金吗?

  答:以下是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您看看自己的情况符合不符合,符合后才可以哟!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额领取期限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问:那失业待遇应该如何计算?

  失业待遇是按职工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金年限多少来计算的:

  缴费年限是一至四年的,每满一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为一个月;四年以上的,超过四年部分,每满半年,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

  失业保险领取期限每次最长为二十四个月。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级以上市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按月计发。目前佛山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为1208元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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