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再降失业保险费率

时间:2020-11-17 19:10:05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关于江苏再降失业保险费率

  关于江苏再降失业保险费率

关于江苏再降失业保险费率

  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0.5%。

  南报网讯(记者肖姗)为了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增强企业活力,积极预防失业、稳定就业,江苏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记者昨天从省人社厅获悉,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在的1.5%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1%降至0.5%,个人缴费比例不变,仍为0.5%。据测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两年,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80亿元。

  这也是我省在2013年将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至2%、2016年从2%降至1.5%的基础上,再次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从4月份起按照新费率核定参保单位应缴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由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核定应缴费额时予以核减。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意味着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减少。为此,《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加强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扩大失业保险覆盖面,提高基金征缴水平,加快推进失业保险制度全覆盖。平衡好降费率与保发放之间的关系,严格落实失业保险扩大支出范围条件和稳岗补贴发放条件,加强基金运行的监测和评估,确保基金平稳运行。对基金征缴管理规范,因降低费率使基金当期出现缺口的统筹地区,以及化解过剩产能任务重的统筹地区,省将加大失业保险调剂补助力度。

【关于江苏再降失业保险费率】相关文章:

盐城失业保险费率再降04-16

关于江苏太仓失业保险费率下调的参考04-10

江苏常州失业保险费率下调退费时间04-04

上海失业保险费率03-12

关于河北承德的失业保险费率调整11-21

四川下调失业保险费率11-22

广西钦州市失业保险费率04-09

10个省份下调失业保险费率03-28

最新五险一金调整江苏南京调整工伤保险费率计划下调失业保险费率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