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德阳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时间:2020-11-17 09:56:13 失业保险 我要投稿

四川德阳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德阳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最新 近日,四川在线记者从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继去年3月全市失业保险费率从3%降至2%后,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从5月1日起,德阳全市失业保险费率在已降1个百分点的基础上,再次降低1个百分点,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四川德阳市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是国家为缓解经济下行对企业的影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精准调控政策措施。此政策出台后,将惠及德阳市参保单位9372家,参保职工34.8万人,失业保险费预计将减收1.02亿元。同时,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不影响失业人员的失业保险待遇水平,降费率不降待遇。

  社会保障体系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社会优抚安置和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等方面,其中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五个项目。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

  在我国,失业人员在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三个条件后,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待遇内容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按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即: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医疗补助金,即:支付给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的补助。

  (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丧葬补助金和供养其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

  (4)为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展职业培训、介绍的机构或接受职业培训、介绍的本人给予补偿,帮助其再就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258号)对失业保险费缴纳的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一到一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零点五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 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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