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养老条例》规定的人均养老用地

时间:2020-10-11 15:56:09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青岛市《养老条例》规定的人均养老用地

  青岛市《养老条例》规定人均养老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

  面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现象,我市将通过地方立法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记者从今天(29日)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获悉,《青岛市养老服务业促进条例(草案)》首次提交会议审议。条例提出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米的标准设置养老设施,对养老机构免征营业税、有线数字入网费,保障人才队伍建设等措施,回应了养老服务业“用地难”、“运营难”、“融资难”、“用人难”等突出问题。

  2013年,我市60岁以上户籍人口146万人,占总人口比重为18.9%,高出全国4.1个百分点,老龄化程度严重。目前,养老服务业并没专门的法律法规规范,条例的出台将直面老龄化社会难题,保障相关产业健康发展。

  用地难一直制约着养老服务业的发展。针对这一问题,条例第九条提出,规划部门在编制规划时,要按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米的标准建立养老设施。社区养老设施应当与居住小区同步建设、交付使用。

  很多养老机构提出,运营费用高,难以维持。条例单设一章,对税费优惠、工资待遇等扶持措施进行明确,提出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免征营业税、免缴有线电视入网费,免缴排污费等优惠措施。

  而为了解决护理人员难招的突出问题,条例明确提出,建设养老人才培训、考核激励机制,政府建立岗位补贴,促进护理人员劳动报酬合理增长。

  据了解,条例还将进行修改,再次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

【青岛市《养老条例》规定的人均养老用地】相关文章:

关于社会养老保险的条例11-15

长春养老保险的最新规定11-22

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人均月增277元01-22

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参考11-17

浅谈村干部养老保险规定11-22

2017养老保险新规定参考11-18

社会养老保险管理规定11-16

2017养老保险有新规定了11-20

以房养老养老模式的文献综述08-18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规定精选1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