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时间:2023-04-03 15:35:05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宁津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

  宁津: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缴费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开始缴费了,请参保群众及时办理缴费手续。”随着各村喇叭的阵阵广播声, 2015年度宁津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如火如荼地开展起来,今年群众的参保热情持续高涨。

  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凡宁津县辖区内户籍、年满16周岁(在校生除外)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均可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统一设为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共十二个档次(其中100元只适用于一二级重度残疾缴费人的最低缴费标准选择)。对符合条件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政府为其代缴100元保费,可补充缴费。参保人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标准。

  据介绍,今年的新政策更加惠民。20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高财政补贴标准:选择300元缴费档次,财政补贴30元;选择500元及以上缴费档次,财政补贴标准由原来的30元提高至60元。也就是说,个人缴费500元,财政补贴60元,相当于缴费560元,缴费即补。另外,对连续缴费超过15年的参保人,每多缴一年,基础养老金加发2元,多缴多得。

【宁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规定】相关文章:

农村养老保险补缴的相关政策规定07-21

20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细则07-02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通用10-19

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缴费08-06

兰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怎么缴费08-23

20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细则解读06-01

湖州201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06-21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06-15

衢州2015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政06-24

广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出指南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