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莱芜度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时间:2020-09-03 15:29:40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山东莱芜2015年度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近日,记者从统计部门了解到,2014年山东省莱芜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8716元,月平均工资为4060元,莱芜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5缴费年度缴费基数随之确定。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个人工资收入为基数,其中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的'部分不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即缴费基数上限为12179元/月,下限为2436元/月。同时,为减轻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2014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继续由参保者在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由选择,缴费比例仍为20%,年缴费额上限为9744元,下限为5846.4元。

  据了解,2015年各类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继续维持2014年标准不变,即国有、集体、外资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执行18%,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执行16%。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

【山东莱芜2015年度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相关文章:

山东济宁2017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1-20

杭州养老保险缴费基数03-12

河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1-20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11-16

河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09-25

关于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方法11-20

西安养老保险缴费基数11-22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含义11-21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11-02

沈阳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0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