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整方案

时间:2020-08-26 17:03:21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2016年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整方案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25号)相关规定,我省各地正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现将全省各统筹区(不含省本级)截至4月15日的业务经办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2016年浙江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调整方案

  一、总体情况

  全省已有6871家机关事业单位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参保人数32.63万,其中在职缴费20.91万人,领取养老待遇的退休(职)人员11.71万人。从省本级来看,参保单位323家,在职缴费3.15万人,领取养老待遇人员1.04万人;从各市县来看,参保单位6548家,在职缴费人员17.81万人,领取养老待遇人员10.61万人。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情况

  杭州市本级、余杭区、萧山区、富阳区、宁波市本级及所属县市区、温州市本级等32个统筹区,成立了专门的经办机构或在经办机构内部增设业务科室,进一步加强了经办机构建设。

  在人员配备方面,全省各市县共明确254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业务经办工作,其中新增编制166名,系统内部调剂88人。此外,嘉兴市本级、桐乡市、嘉善县等统筹区增加人员编制的申请正等待有关部门审批。

  三、基金支出户银行开设情况

  全省除省本级外,已有85个统筹区开设基金支出户开户银行。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聚集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绍兴市越城区、金华市磐安县、衢州市龙游县、台州市本级、椒江区、路桥区、临海市等16个统筹区尚未开设支出户银行。

  四、开通管理信息系统情况

  全省除省本级外,已有79个统筹区开通业务经办管理信息系统。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滨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聚集区、西湖风景名胜区、萧山区、富阳区、临安市、宁波市江东区、余姚市、象山县、嘉兴市本级、嘉善县、桐乡市、绍兴市越城区、东阳市、台州市路桥区、临海市等22个统筹区尚未开通。

  五、业务经办启动情况

  全省除省本级外,已有52个统筹区启动业务经办工作。温州、湖州、舟山、丽水等4个市及其所属县市已全面启动在职人员参保缴费、退休人员待遇发放工作;绍兴市除越城区、金华市除东阳市、磐安县以外,其余各统筹区已开展业务经办工作;台州市、衢州市有近一半的统筹区启动了业务经办工作;杭州、宁波、嘉兴等市业务经办进展相对较缓,其中杭州市主要因为统筹区分设,所属各区开展业务经办需要有一定的准备时间;宁波市属计划单列市,地税征缴系统独立于省地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办进度。

  六、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和省里的'统一部署,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加快推进业务经办工作。尚未开通管理信息系统的统筹区必须在4月底前开通;尚未启动业务经办的统筹区最迟要在5月初启动经办;已经启动的也要加快进度。全省要确保在6月底前将编制管理比较规范的机关事业单位纳入参保范围并从基金中支付养老金,9月底之前将其他符合参保范围的事业单位都纳进来,并支付养老金,为顺利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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