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时间:2020-10-31 17:45:00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2017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2017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尚未出台,但根据2016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2元、72元、62元。以下是详细介绍!

2017湖北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

  湖北省关于2016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通知

  近日,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省政府同意,湖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2016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对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具体政策为:

  一、定额调整。根据退休时间分三档,每人每月分别增加82元、72元、62元。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5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6年1月1日至200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1993年9月30日前退休的,增加82元;1993年10月1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间退休的,增加72元;2006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增加62元。

  二、挂钩调整。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按本人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3元。

  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以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3.6%。

  三、适当倾斜。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后,对部分人员再按以下标准增加基本养老金:

  (1)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供给制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

  (2)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薪金制的,每人每月增加25元;

  (3)1953年12月31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

  (4)符合劳社部发〔2002〕9号文件规定的原工商业者,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同时符合上述两个以上条件的,按照就高原则,只增加一项。

  (5)2015年12月31日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6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每人每月增加40元;2015年12月31日年满80周岁的退休人员(即1935年12月31日前出生),每人每月增加60元。(www.zhidao161.com)

  (6)符合国家规定范围的艰苦边远地区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10元。(国家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在我省是恩施州的恩施市、利川、建始、巴东、宣恩、咸丰、来凤、鹤峰,十堰市的郧县、郧西、房县、竹山、竹溪,宜昌市的兴山、秭归、长阳、五峰,神农架林区)

  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办法调整后,其基本养老金仍未达到所在市(州)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补齐到平均水平。

  此次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兼顾了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特点,并适当对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倾斜照顾。

  目前,全省各级人社、财政部门已经开始积极行动,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实施,今年前9个月调整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在9月底前发放到位。据统计,全省有近490万退休人员参加此次调整,调整到位后人均月增长6.7%。

  拓展阅读:2016年湖北省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1月25日,保监会披露了一组保险行业数据。小编一下子就从其中找到了亮点:以房养老试点实质性启动,参保者平均月领养老金8465元。话说一直都在传养老保险的缺口大得很,一个月平均领养老金8465元,看到这个数字,你是不是也心动了?

  1、“月领8000 ”

  在算账之前,先了解下什么是“以房养老”。所谓的“以房养老”也就是大家俗称的“倒按揭”,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年金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即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居住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屋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简单说,以房养老就是你把房子抵押给保险公司,但是还能继续住。然后每个月从保险公司领一笔养老金,直到身故或85岁,房子就归保险公司了。

  2014年6月23日,保监会正式公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宣布自2014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开展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投保人群为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平安、新华、泰康、幸福、合众等保险公司都递交了方案,并开发出相关产品。

  比照保险公司的一款具体产品,小编结合北京的房价粗略计算了一下:以60岁退休人员为例,假设其在北京西城区的一套7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市场价值460万,按照八成的评估价值计算,其有效保险价值约为350万元。按照某保险公司的产品费率表计算,25年期(假设从60岁退休到85岁)的保单每百万有效保险价值每月可领到2500左右的养老金,以350万的房子做抵押,并将保险领取年龄设定到85岁,其每月可领到的养老金约为8000左右。如果领取年限缩短,每月还能领取的更多。

  这么一算,小编觉得月领8000元养老金还真能实现。

  2、领多少取决于房产价值

  不过,细心的朋友可能已经发现了,“月领8000 ”的一个前提是,你拿来抵押的房子要足够值钱。

  首批参与以房养老试点的四个城市,除了武汉,北京、上海、广州三大一线城市的房价都高高在上。在北上广这种一线城市,随便拥有一套房子就是几百万。以北京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来看,北京人均拥有住房面积已经达到31.56平米左右,再算上北京已经突破3万/平方米的房价,价值几百万的房产遍地都是,月领8000左右的养老金也不是难题。

  然而,对于很多二三四线城市来说,房子的价值远远没有一线城市那么高,8000 的养老金对于这些二三四线城市居民来说只能看看。

  那如果以房养老试点推向全国,每个月领取的养老金又会是一个什么水平?

  西南财经大学中国家庭金融调查与研究中心的调查显示,2015年中国家庭平均资产水平为91.9万元,其中房产占比高达69.2%。按照这个数字来算,中国家庭平均拥有房产价值约63万左右。对照险企以房养老保险费率表,每月能领到的养老金仅为1000元左右。

  3、抵与不抵需慎重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大家对高额养老金十分关注,但却对“以房养老”这个政策不甚感冒。自2014年保监会出台“以房养老”的相关政策且试点开展后,以房养老的市场并未出现预期的热度,反而对此颇为冷淡。

  据媒体报道,截至2015年7月,以房养老政策实施以来,北京、武汉、上海和广州试点的4个地区签约以房养老的客户约为22户。与庞大的城市退休人员相比,这个数字显得有些渺小。“以房养老”遇冷是普遍的现状。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以房养老存在很多问题,主要就是道德问题,在中国的家庭伦理中,孩子对父母的财产有着天然的继承权。在很多人看来,把房产质押出去就等于变卖父辈的财产,很容易引起家庭矛盾和纠纷。

  除去家庭矛盾,相关法律不健全、房地产市场不稳定、寿命的不确定性等问题都是困扰以房养老的问题,也需要相关部门在实施的过程中予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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