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惠民政策

时间:2020-11-04 11:44:02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2017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惠民政策

  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是覆盖城镇户籍非从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制度,如下为小编为大家收集的2017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惠民政策,欢迎阅读!

  2017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惠民政策

  一、参保条件: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汶上县户籍居民均可参保。

  二、缴费时间

  居民随时可缴纳保险费,每年只缴一次。为方便广大居民,每年春节前进行集中征缴。

  三、缴费档次

  2017年缴费档次仍为12个,即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和5000元,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费。

  四、缴费补贴

  当年按规定参保缴费的均可享受缴费补贴。多缴多补,缴费补贴最低为每人每年30元,对选择500元以上档次缴费的,缴费补贴为60—72元不等,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年份不享受缴费补贴。缴费补贴与个人缴费额一并计息,利率是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2.4倍。

  五、缴费登记

  居民缴费时应携带缴费证,缴费后要求立即登记,并核准数额。集中征缴结束后,村里会公示个人缴费信息,届时居民可以再次核对缴费情况。

  六、养老金领取

  参保人按规定缴费后,达到退休年龄的次月开始领取养老金。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基础养老金,完全由财政支付,目前为每人每月100元;二是个人账户养老金,是缴费补贴、集体补助、个人缴费及利息总额除以计发系数所得的金额。政府鼓励长缴多得,对连续缴费16—20(不含)年的,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20元,20—25(不含)年的每月加发30元,25年以上的每月加发40元。

  七、保险关系的中断和终止

  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根据有关规定,对其个人账户进行中断,待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满15年并达到退休年龄后,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终止保险关系有两种情况:对参保人未领取身故的,个人账户全部余额(含利息)一次性退还;对参保人领取后身故的,未领完的个人账户全部余额一次性退还。体现了政府让老百姓“零风险,高回报”的原则。

  八、丧葬补助

  领取养老金的参保人去世后,其亲属在30天内报送相关信息并注销保险关系的,政府给予600元的`丧葬补助金,逾期或不报的不予以发放。

  九、保险金转移

  按照“钱随人走”的原则,参保人户籍迁出本县的,将其个人账户全部结存额转至新户籍地为其开设的个人账户(已领取的除外)。外地参保居民户籍迁入本县的照此办理。

  十、缴费信息查询

  参保人可登录汶上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wsrsj.com)或微信搜索“汶上县人社局”关注公众号,查询个人缴费信息。

  2017年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个档次,省(区、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缴费档次,最高缴费档次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年缴费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依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等情况适时调整缴费档次标准。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三、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

  国家为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就是说,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社保管理机构就为其提供终身服务,无论在哪里缴费,也无论是否间断性缴费,个人账户都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

  如果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意见规定,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即使是参加了其他的社保制度(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也可以全额转移。除个人缴费外,政府补贴、集体补助和其他资助也都计入个人账户,体现了国家对参保人缴费的支持。

  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衔接: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就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的待遇,如不满15年,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一次性转移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按迁入地规定继续参保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已经按规定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无论户籍是否迁移,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五、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统一性:

  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现有新农保、城居保两项制度的有机整合,其统一性突出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统一制度名称;

  二是统一政策标准。原来新农保、城居保对每年缴费标准分别设置了5个档次和10个档次,这次统一制度归并为100元至2000元12个档次。

  三是统一管理服务。将新农保基金和城居保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逐步推进省级管理,按国家统一规定投资运营。

  四是统一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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