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上调标准

时间:2020-08-31 11:37:25 养老保险 我要投稿

2017年养老金上调标准

  2017年养老金上调标准是怎样的呢?大家是否清楚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相关资讯吧!

  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西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韩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级各有关厅、局,中央驻陕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6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37号)等文件规定精神,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同意并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对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不含新中国成立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本人原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老工人,下同)的基本养老金(含退职生活费,下同)水平进行调整提高,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统一增加77元。

  二、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3元(缴费年限按整年计算后,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同类人员2015年末月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为基数增加4%。

  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1935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30元;1936年1月1日至1940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20元;1941年1月1日至1945年12月31日出生的,每人每月增加10元。

  四、2016年调整后,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基本养老金低于所在市(原行业统筹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平均水平的,予以补足。

  五、本次调整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由原渠道解决。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其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暂未纳入统筹发放的,按现行发放基本养老金(或退休费)渠道垫付。

  六、本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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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今年,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攻坚期,经济运行面临较大的下行压力,您认为国家为什么坚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答:我认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首先,这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提出,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这是我们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郑重承诺。今年,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宏观背景下,国家一如既往调整养老金,更加体现了对广大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和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将会对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其次,这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体现。国家在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待遇计发办法的基础上,又实现了待遇调整机制的统一。这次调整养老金,对退休人员统一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部分相结合的办法,实现了制度公平和规则公平。同时,充分考虑了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调整幅度,更好保障了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第三,这是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内在要求。今年养老金调整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联动,有利于逐步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增强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同时,更好地坚持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原则,有利于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增强制度的吸引力。

  问:今年调整养老金有什么特点,我省是如何考虑和设计养老金调整方案的?

  答:今年调整养老金,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第一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对企业退休人员而言,这是国家自2005年以来的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也是近年来首次降低调整比例,往年是10%左右,今年下调到6.5%左右;对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而言,则是在打破退休“双轨制”后,首次按照养老保险制度规则和规律调整养老金。这是国家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面对养老保险发展新形势作出的慎重决策。

  按照国家精神和省政府决策部署,我们综合考虑“不同群体的差异、前后政策的衔接、省内省外的平衡”等各种因素,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测算和分析论证,形成了我省方案。具体坚持了四项原则:一是既遵循国家的基本要求,又与我省具体情况紧密结合。二是既体现制度统一性,又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三是既逐步化解历史矛盾,又防止产生新的不平衡。四是既保持与周边省份适当平衡,又充分考虑我省有关政策的.特殊性。总体上看,我省方案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养老保险制度,努力争取最大公约数,合理兼顾了各方的权益。

  问:2016年调整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范围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和我省规定,2016年调整养老金的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退职人员(以下简称退休人员)。

  问:今年调整养老金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什么时间兑现到位?

  答:国家规定,今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从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由于这次调整养老金涉及面广、情况复杂,今年组织实施工作呈现出几个特点:一是国家部署时间相对较晚,比往年延后了4-5个月;二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在深入推进,边改革边调待,增加了工作难度;三是国家对调整水平和办法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需各省结合实际,做大量的分析测算和研究论证工作。因此,从国家部署到各地落实到位,需要一定的时间。目前,我省各地正在加紧开展工作,确保及时足额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可以确定的是,调整养老金的执行时间不会改变,从2016年1月到本地落实期间的增发养老金都会足额予以补发。这一点,请广大退休人员放心。

  问:我省今年调整养老金的水平是多少?

  答:国家要求,全国总体调整水平按6.5%左右确定。按照这一要求,综合考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养老保障水平、职工工资水平等因素,2016年我省按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安排;同时结合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具体调整比例。这样安排,符合山东实际,有利于更好改善我省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说明的是,上述调整水平指的是全省所有退休人员的人均水平;具体到个人,还要与本人养老金水平、缴费年限或职务职称等因素挂钩确定。

  问:2016年调整养老金采取什么办法?

  答: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我省今年调整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其中,定额调整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挂钩调整部分,分为两块:一块与2015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另一块,企业与缴费年限挂钩、机关事业单位与职务职称挂钩。适当倾斜部分,主要面向高龄退休人员。具体的标准,省人社厅、省财政厅通知中已作了明确规定。

  问:定额调整是怎么考虑的?

  答:顾名思义,定额调整是指退休人员按一定数额调整增加养老金。无论企业还是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均按相同标准调整增加。这部分主要体现社会公平,让低收入群体公平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保障其基本生活。

  问:挂钩调整主要考虑了哪些因素?为什么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挂钩办法不同?

  答:基本养老保险制度遵循的原则之一,就是公平与效率相结合,调整养老金工作也必须坚持这一原则。因此,在定额调整体现公平的基础上,要通过挂钩调整体现效率,促进形成“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今年,我省的挂钩调整包括两个部分:

  第一部分,实行与本人养老金挂钩的办法,也就是按本人月基本养老金的一定比例调整。这一办法,企业已经实行多年,今年机关事业单位也按此执行,调整比例保持一致,体现了制度的统一性。

  第二部分,根据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各自特点,实行不同的挂钩办法。我省企业从去年开始实行与缴费年限挂钩的办法,以促进“长缴多得”,得到了广泛认可,今年继续执行这一办法。但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刚刚起步,目前仍处在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因素还不能完全体现到养老金待遇上。为此,我省对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了与职务职称挂钩的办法,主要考虑国家对职务职称的设计,是与不同人员的待遇相对应的,也能体现“多缴多得”的激励导向。总体上看,我省挂钩办法合理兼顾了不同群体,既与以往政策相衔接,也是与当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现实情况相适应的。虽然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挂钩办法不同,但在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理念上是一致的。

  问:我省高龄倾斜政策是怎么考虑的,为什么不同人员的累计倾斜标准不同?

  答:以往年度,我省对不同人员的倾斜办法有所不同。企业倾斜政策已经实行多年,分三个年龄档次,即:70-74周岁、75-79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的倾斜政策,则是从2014年10月开始实行的,但只分两档,即:75-79周岁和80周岁及以上。今年,我省在两个方面实现了政策统一。首先,实现了年龄档次的统一。企业继续分三档执行,同时对机关事业单位增加70-74周岁的档次。其次,实现了今年倾斜标准的统一。也就是2016年当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三个年龄档次的倾斜水平是相同的。

  对于在上一养老金调整周期内刚刚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这次还需要将该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给予补齐。由于企业的上一调整周期是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而机关事业单位是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因此界定两者人员范围的时间是不同的。例如:企业某退休人员去年刚达到80岁,上次调整时只享受了75-79岁的倾斜标准,今年要按80岁的标准执行,将两个档次之间累计倾斜的差额补齐。对此,两厅通知中已经做了明确规定。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历年对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累计倾斜标准不同,对各年龄档次人员补齐的差额也不同。例如:企业刚达到80岁的人员,补齐的差额为320元,而机关事业单位同类人员为40元。主要原因是,两个群体历史上实行不同的养老制度,原有的待遇计发和调整政策不同,企业各年龄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差额较大,需要补齐的差额也相对较高。这符合衔接平衡的原则,也是公平合理的。

  问:今年是企业养老金的第十二次连续调整,与往年相比,今年政策有什么变化吗?我省是如何考虑的?

  答:经过多年调整,我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政策已逐步成熟定型。因此,我们十分注意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今年调整办法的总体架构与往年相同,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但是,在一些具体政策上,我们根据当前形势和制度建设需要,进行了必要的修改完善。总的考虑是:尽量在待遇上“做加法”,让更多的人群受益。主要有两点:一是将企业一次性补缴参保人员纳入统一调整办法。这部分人员与正常参保缴费的退休人员不同,往年都是单独出台政策。今年,为了体现制度统一,我省将这部分人员纳入到统一的调整办法中,其定额和挂钩调整与其他企业退休人员执行相同政策。在高龄倾斜上,其今年的倾斜标准与其他人员也是一样的,累计倾斜标准也同样按这部分人员历年享受的标准确定。这样既保持了政策前后衔接,也符合养老保险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原则。二是完善了企业退职人员的调整政策。按照以往做法,这部分人员定额调整部分要按退休人员标准的80%确定。为保持政策统一,同时本着适当照顾企业退职人员的目的,自2016年起,企业退职人员与退休人员执行统一政策,不再按退休人员的80%确定。

  问:我省文件规定建国前老工人的待遇调整办法另行制定。请问这部分人员的待遇什么时候调整,再就是离休干部的待遇何时能够调整?

  答:按照国家要求,今年将继续给建国前老工人适当增加待遇。目前,我们正在结合实际研究具体办法。对于离休干部待遇调整问题,国家近期已作了部署,我们也正在研究具体的贯彻意见。这两部分人员的待遇调整办法,待报经省政府同意后,将尽快部署落实。

  问:这次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所需资金从什么渠道支付?

  答:国家和我省明确规定,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也就是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是两个基金“池子”,分别管理使用;调待所需资金分别从各自的基金中支付,不会造成两个基金相互挤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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